岁末年初
是盗窃案高发时期
小偷们
纷纷冲起了“业绩”
打算捞一笔回家过年
为有效压降违法犯罪警情
保障市民财产安全
寮步公安持续开展“大巡防”工作
近日
民警在开展夜间“大巡防”工作中
发现香槟雅苑路段一辆小车车窗未关
车内财物被盗窃
随后迅速开展侦查
两小时内抓获罪犯!
1.
大意了!没有关上!
1月16日21时许,民警在寮步镇香槟城市花园附近路段开展夜间“大巡防”工作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车副驾驶车窗完全打开,遂立即联系车主来处理。
车主饶小姐接到民警电话后匆匆赶到,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饶小姐看见大开的车窗,悔恨自己实在是大意了,便马上检查小车情况,发现自己放在车内的手提包不见了!
分局迅速组织警力调取现场视频监控和开展走访调查,很快锁定嫌疑人为一对夫妇——施某及叶某,并于当晚10时20分和11时将两人抓获。从发案,到锁定、抓获两名嫌疑人,总计用时不到2小时!现场起获一个黑色手提包、两部手机及两千元现金,总价值约2万元,为事主饶小姐寻回全部失物,及时挽回损失。
(民警呼叫周边警力留意可疑人员)
(抓获犯罪嫌疑人)
(为事主饶小姐找回全部失物)
2.
“又不是偷不是抢,只是捡的东西”
两名嫌疑人被抓获后,供述了当时的情况。16日晚上7时许,施某和叶某吃饭后一起驾车回小区。在小区附近停车时,施某发现停放在旁边的一辆黑色小车副驾驶车窗未关,告知了叶某。叶某走近车窗,试图将车内的一个黑色手提包拿出。施某打算劝阻叶某,但叶某的话却有点雷人……
施某
不要拿,不要算了。
叶某
没关系,又不是偷不是抢,只是捡的东西。
后来,民警问施某是否知道这种行为是盗窃时,施某这样回答:
施某
我认为算是捡的,不算盗窃,就任由叶某贪点小便宜,所以没有去制止。
未经许可
拿走他人放置
在私人小车内的贵重财物
你说……
这能叫捡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施某、叶某依法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
说是“捡”
不过是因贪念起
给自己错误做法
找了一个掩耳盗铃
较为“合理”
的借口罢了
守住底线
为人为己
来源:平安寮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