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

2020年11月18日上午,“辱母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此前他曾因刺死辱母者被判无期徒刑,后改判有期徒刑5年。2016年4月14日,苏银霞于欢母子因无法偿还高利贷,被11名催债者限制人身自由,并遭受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等凌辱,讨债者杜志浩当着于欢的面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绝望的于欢拿起水果刀捅伤4人。被刺中的杜志浩次日死亡。2017年2月17日,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此案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赴山东阅卷审查。
2017年5月27日,山东高院二审用直播的方式通报庭审相关信息。
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改判于欢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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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辱母杀人案"时间轴
2016年4月13日
吴学占在苏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其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
2016年4月14日
警察接警后到接待室,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于欢看到警察要走,情绪崩溃,站起来试图冲到屋外唤回警察,被催债人员拦住。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
2017年2月17日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
2017年5月27日
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2017年6月23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2020年11月18日
“辱母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
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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