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评价认定申报启动

原标题:人才,看这里!郴州市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评价认定申报工作开始啦

关于开展2019年郴州市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评价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林邑聚才”计划,根据《郴州市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实施办法(试行)》《郴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实施细则》《郴州市青年人才战略储备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郴州市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评价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9月1日–10月31日

二、对象范围

“林邑聚才”计划实施后来郴州市工作,符合《郴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实施细则》《郴州市青年人才战略储备实施细则》中明确的高层次人才或青年人才。人才的引进时间应为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2日。

三、申报方式

由人才所在单位申报人才评价认定,并填写《郴州市人才评价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准备相关附件材料(所在单位为企业的,应在郴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郴州市缴税和参加社会保险)。

四、申报材料

1.《郴州市人才评价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人才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郴州市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柔性引进人才和外籍、退休人员可不提供);

4.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须核实原件);

5.属于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完税证明;

6.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8.符合《郴州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五、办理流程

1.受理。市人社局负责受理市本级所辖单位的申报,各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受理所辖单位和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时应当场核对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交的材料。

2.初审。市人社局负责对各县市区、园区受理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由县市区、园区人社部门反馈给申报单位。

3.复审。市人社局汇总整理初审材料,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办复核审查。

4.评审。市委人才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有关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按照行业领域分类进行集中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拟认定人员名单。

5.审定。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对拟认定人员名单进行审定或按有关程序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公示。将拟认定人员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发证。市委人才办向经认定的人才发放“林邑人才卡”。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人才可登入郴州党建网、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郴州市人才评价认定申请表》。

2.如评审过程中出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情况,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实地进行综合考察。

3.联系人: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张明明,联系电话:2330789;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专家工作科刘春玉,联系电话:2871253。

附件:《郴州市人才评价认定申请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下载申请表)

中共郴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6日

(红星郴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