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通报!多人被唐山警方依法处理!

01
为确保社会治安环境安全稳定,迁安市公安局积极开展治安整治工作,形成“点、线、面”全方位、全覆盖、无盲点的巡逻防控网络,严厉打击和预防控制各类案件的发生。3月28日,迁安市特巡警大队成功查处一起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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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15时许,特巡警大队民警像往常一样开展日常巡逻工作,当巡逻至迁安市杨店子街道某钢铁厂北侧墙外处,发现一女子正在一墙豁口处向外搬送铁管、三角铁等物,行迹十分可疑,随后民警上前对其进行盘查,该女子言语支吾不能说明自己的行为,随即民警将该女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一步审查。
经查,付某如实供述了3月28日15时许,在钢铁厂区内盗窃铁管、三角铁、铁锹头等物品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付某芝已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02
2021年4月6日时许,石臼窝镇村民吕某到刑侦大队报警称,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间,巴某以虚构帮其解冻银行卡偿还欠款为由,多次累计诈骗金额达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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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巴某(男,43岁,天津市人)2010年因诈骗罪被玉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2019年10月刑满释放。巴某在刑满释放后,因无正当职业,无经济来源,遂再次作案。
2020年6月份,巴某找到吕某,以偿还其欠款为由,虚构人物、编造事实,多次骗取吕某钱财,共计10余万元,后将钱款用于个人挥霍。目前,巴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03
2021年3月,遵化市刘备寨派出所获得一条辖区有犯罪嫌疑人实施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线索。
获取线索后,派出所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对现有已办理案件的串并以及对该条线索深挖,民警循线追踪,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26岁,遵化市堡子店镇人)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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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自2020年6月份,其从孙某某(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已被查处)手中购得银行卡两张,手机卡五张并转卖给姚某,从中获利1000余元,其中两张银行卡均被用于诈骗犯罪活动,涉案资金流水达28万余元。
目前,王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4
近日,滦州市公安局快速破获一起系列砸车盗窃案,接到报案两小时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警方成功抓获。
4月6日9时许,滦州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滦州市某钢厂停车场内发生系列砸车盗窃案。接到报案后,滦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赶赴现场。民警经过初步调查发现:现场共计8辆轿车被砸,车内物品及现金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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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入调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逃窜至滦南县境内,遂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在现场继续勘查,另一路赶赴滦南县实施抓捕。当天11时许,民警在滦南县一手机店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李某某对其因没有工作,手头拮据,遂在某钢厂停车场内砸车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滦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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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那些事儿综合整理发布
来源:唐山正警事儿、玉田公安网络发言人、网信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