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法院最新公布悬赏6人,快看看你认识这几个人吗

甘肃省华池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0)甘1023执悬1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曹鹏与被执行人张明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明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曹鹏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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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张明金,男,汉族,1982年11月11日出生,住甘肃省华池县城壕乡火连湾行政村崾子塬自然村17号,身份证号:622823198211111213。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明金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张明金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张明金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27万元及利息。
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934-5124020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华池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0)甘1023执悬2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欣瑜与被执行人刘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马欣瑜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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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人:刘文,男,汉族,1986年7月12日出生,住甘肃省华池县柔远镇老城街7号,公民身份号码:622823198607120618。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文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刘文实施拘留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刘文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及利息。
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934-5124020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华池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0)甘1023执悬3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王永祥与被执行人李东平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东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王永祥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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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平,男,1970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庆阳市南大街,现住西峰区贡园小区6号楼3单元601室,庆阳市药监局职工,公民身份号码:622823197005090218。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东平下落并能使本院对李东平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
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934-5124020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华池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0)甘1023执悬4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志德与被执行人白永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白永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孙志德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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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白永锋,男,汉族,1980年4月18日出生,住甘肃省华池县白马乡杜寨子行政村东沟自然村1号,农民,公民身份号码:622823198004183011。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白永锋下落并能使本院对白永锋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白永锋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的,使本案全部执行到位,给予500元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0562元及利息。
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934-5124020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华池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0)甘1023执悬5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柴志洋与被执行人唐华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唐华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柴志洋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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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唐华锋,男,汉族,1981年1月11日出生,住甘肃省华池县五蛟镇五蛟行政村张南沟自然村18号,农民,公民身份号码:622823198101112813。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唐华锋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唐华锋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唐华锋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9490元及利息。
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934-5124020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华池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0)甘1023执悬6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志栋与被执行人穆建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穆建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赵志栋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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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穆建华,男,汉族,1964年7月1日出生,住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西路16号2幢1单元2楼4号。身份证号:51070219640701901X。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穆建华下落并能使本院对穆建华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穆建华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569400元及利息。
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934-5124020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