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兰州新区新建商品房全面实行“交房即交证”

近日,兰州新区制定并印发《兰州新区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从2022年8月1日起,兰州新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全面实行“交房即交证”,同时结合实际将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纳入“交房即交证”改革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新建商品房实行现房销售。

《方案》明确,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标准和条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依法审查项目开发企业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督促项目开发企业按“交房即交证”程序和要求销售。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违规销售的项目,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开发企业必须制定“交房即交证”标准化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将协助购房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职责,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房屋竣工联合验收合格、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权属清晰无争议且已具备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条件。商品房预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网上签订预售合同,系统自动核验,一键生成电子合同,并实时推送至大数据管理等部门。

《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税费收缴、不动产登记、交易及公共服务事项窗口建设,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缴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构建信息共享、联合审批机制,实现“交房即交证”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有机结合。依托“一窗受理”服务窗口和信息平台联动,推动水、电、气、暖、有线电视、通信网络等公共服务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建平

编辑丨安若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