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8月起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医药费用

本文转自:环球网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8月1日,记者从上海市医保局获悉,从8月起,上海市已组建医保家庭共济网、选择了共济支付的参保人员,就可以在上海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据悉,自7月以来,上海市已有超过4万个家庭组建了家庭共济网,家庭成员合计超过11万人,具备了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的条件。

8月起,通过数据共享,家庭共济组网后,参保人使用自己的社保卡(或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或者去定点药店配药,结算时可以实现共济资金便捷、无感支付。其中,职保参保人员使用家庭共济资金前需先用完本人的账户资金,居保参保人员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今年第四季度,上海市还将启动共济资金为家庭共济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据悉,为了能够顺利实现家庭共济支付,方便患儿及家属使用,上海市儿童医院对线上线下的门急诊挂号收费系统,如线下人工服务窗口、自助机、互联网医院等均作了相应的系统改造,确保患儿家属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因新增医保共济账户结算而带来操作上的不便。同时,医院相关职能部门也做了相应的宣传图册,方便患者了解、使用家庭共济支付。此外,医院专门培训了窗口服务人员,在患儿家属需要时提供必要的指导。数据统计,仅8月1日当天截至13时,上海市儿童医院总共80笔医保共济账户交易、其中互联网医院线上支付25笔,院内窗口、自助机支付55笔。

上海市儿童医院于广军院长表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能够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避免个人账户资金的过度沉淀,同时也有利于减少现金支付,提高结算效率。院方将继续做好相应的培训、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患儿家属家庭共济账户的使用便捷。

什么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是国家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2021年上海市出台了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提出“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内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也就是——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从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总台央视记者 王殿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