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号外,莲花县法院又收到锦旗啦~

据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申请执行人黄某来到莲花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为民权益护 替国正义伸”的锦旗送到了我院执行干警手中。“真是感谢法官的尽心付出,我们这个案子才能执行完毕,钱才能拿回来,这面锦旗代表了我们的感激,你们可一定要收下。”申请人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说道。
据了解,本案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原来是好朋友,刘某因投资需要向黄某借了15万元,后刘某一直未还款,黄某无奈之下将刘某诉诸法院。岂料判决生效后刘某依旧未履行,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冻结其名下银行卡账户、限制其高消费。在案件承办法官多次与其沟通说明不履行义务的有关后果,刘某也切实感受到被法院强制执行对其自身的影响后,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说明其与黄某之前是好朋友,希望承办法官组织一下双方调解,分期付款将本案了结。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便组织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商谈解决方案。调解过程中刘某提出他在某村委会还有一笔工程款没有结清,到时可将该笔工程款付与黄某,也请黄某看在多年朋友的份上能够给他点时间。黄某鉴于双方多年感情,遂也同意刘某分三期支付完毕所有欠款。至今,刘某已按协议履行完毕,该案执行完毕。
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这面锦旗既是对我院执行干警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院执行干警的鞭策。莲花县法院干警将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兼顾“力度”与“温度”,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找好双方平衡点,妥善解决双方纠纷,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