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我市召开《鄂尔多斯市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发布4个方面15项具体措施。发布会上,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就《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在强化疫情精准防控方面
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
▼在大力开展“鄂尔多斯人游鄂尔多斯”活动方面
市民通过“云游鄂尔多斯”平台申领“鄂尔多斯旅游一卡通”,按照“市民和游客自付100元,财政补贴100元”的方式发行,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500万元,首发15万张“鄂尔多斯旅游一卡通”年卡,先到先得,发放完毕后,第二批年卡市民和游客可自付200元购买。持卡人自领取电子卡一个年度内可享受不限次数免头道门票游览全市A级旅游景区。
鼓励鄂尔多斯人游鄂尔多斯活动,累计组织游客达到500人次(含)以上的,以每人补贴30元标准奖励组织方,共安排500万元财政资金予以支持。
▼在深度开发优质客源市场方面
设立北京、上海、广州、西安、苏州、银川旅游招商营销中心,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关中平原城市群、宁夏沿黄城市群等重点客源市场的联系。
以奖代补引流客源。支持旅游企业联合开展推介会、踩线会等对外宣传营销活动,吸引市外游客。
▼在支持旅游企业纾困方面
发放文旅领域消费券。
鼓励文旅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500万元,对我市旅游企业在国有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予以贴息。
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落实留抵退税、保费缓缴、水电气欠费不停供、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等与旅游业相关的各项普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