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降雨期间,山东这市对这些行为不予处罚,这市“五停”

聊城

为了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确保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特殊时期的良好交通秩序,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研究决定:强降雨期间,聊城交警对以下交通行为不予处罚或从严处罚。

一、行驶中因道路积水,无法按照规定车道通行的,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借用其他车道行驶,不予以处罚。

二、因低洼道路或桥梁涵洞严重积水,前方道路无法通行,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短距离逆行至第一个分道口后返回正常车道的,不予以处罚。

三、暴雨积水期间,机动车辆可就近停放在道路两侧台阶以上或地势较高的非机动车道上,短时间占压盲道或不影响通行的,不予以处罚。

四、因道路积水,摩托车进入禁行区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的,不予以处罚。

五、因积水导致车牌丢失的,可关注微信公众号“聊城交警公共关系中心”,在后台留言备案,积水消退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补牌手续的,不予以处罚。

同时,在强降雨天气期间至道路严重积水消退前,聊城交警将对以下交通行为予以从严处罚。

一、暴雨期间或积水严重路段,通行车辆不服从执勤交警现场指挥的,从严处罚。

二、不积极避让医疗救护、抢险救援、紧急警情等特种车辆的,从严处罚。

三、在通过积水路段时不降低车速,造成行人和非机动车被严重溅水的,从严处罚。

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录入公安交通违法系统的,车主可以在“交管12123”APP,“违法处理撤销申请”中提交违章异议申请,需详细描述导致违法原因,并提交相关证据资料,交警部门研究核实后,按规定程序予以撤销。

附:撤销流程

●下载注册手机APP“交管12123”

●打开后点击“更多”

●下滑至“违法处理业务”,点击违法处理撤销申请

●按照规定填报相关内容,聊城交警依法审核后,就可以为您办理撤销手续了。

日照

6月27日01时30分

日照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布

《关于发布“五停”指令的紧急通知》

至27日14时

在全市范围发布“五停”指令

受冷涡和副高边缘暖湿气流共同影响,26日起我市出现一次强降雨过程,全市普降大暴雨、特大暴雨,部分道路积水严重,市气象台于26日22时50分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经综合分析研判并报市政府同意,市防总决定自即刻起至27日14时,在全市范围发布“五停”指令。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全部执行“五停”措施。

二、高空作业人员、在建工地施工人员及其他户外工作人员停止作业,停止户外活动;所有船舶返港避风、就近择港避风,进港船舶人员撤离上岸,做好网箱、平台加固、渔船锚固等工作。各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险需要,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居家办公或弹性上班。

三、受暴雨或洪水影响范围内的游乐场所、公园、旅游景区(点)全部关停危险区域内的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会展等全面停止运营

四、受暴雨或洪水影响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和中等职业学校停课;危险区域内的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停课。

五、危险区域内的各类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工厂、作坊等停止生产;对炼化、冶金等停车过程长、风险大的连续生产性工业企业,要与行业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会商,停工令的执行要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的程序进行。

六、停驶沿山、沿河行驶及途经低洼、受灾路段的公交线路、运输班线;做好班线调整及临时停运工作;在途车辆就近停运避险。

以上措施由各区县、功能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到位,并抓好督导落实。

来源:大众日报微信公号

编辑: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