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江北、鄞州、宁海发布重要消息!事关出行、核酸采样…

新学年校历发布!

宁波中小学开学、寒暑假时间定了

宁波市中小学2022-2023学年度校历近日公布。

根据安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普高高三年级定于2022年8月24日开学;小学、初中、中职(技工)及普高高一、高二年级定于2022年9月1日开学。小学、初中、普高、中职(技工)定于2023年1月15日学期结束,1月16日放假,共21周。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小学、初中、普高、中职(技工)定于2023年2月8日开学;2023年7月4日学期结束,7月5日放假,共22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历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日程安排。幼儿园安排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

关于孝闻街施工期间

交通组织调整的公告

为保障孝闻街(中山西路-永丰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孝闻街进行交通组织调整,具体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30日,孝闻街(西河街-尚书街)全封闭施工,车辆、行人通过西河街-呼童街-尚书街进行绕行。

二、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30日,永寿街(文昌街-孝闻街)禁止机动车驶入。

三、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30日,永寿街-孝闻街东口全封闭施工,施工期间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四、自2022年9月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天禁止一切机动车在孝闻街(中山西路-永丰路)北往南通行。

因孝闻街(永丰路-中山西路)道路施工,为保证公交线路运营正常,现拟定3路、809路等2条公交线路双向临时改道运营方案。具体如下:

一、会展路盛梅北路口至公交天水家园站的3路实行双向临时改道运营。

(一)改道走向:中山西路孝闻街口后改走中山西路、望京路、望京路永丰北路口后恢复原线运营。

(二)撤销孝闻街、永丰路走向及孝闻街、广仁街、华慈医院站。

(三)增设:西门口、银杏四季↓、西河街、第二医院站。

二、汽车东站至公交高塘站的809路实行双向临时改道运营

(一)改道走向:中山西路孝闻街口后改走中山西路、望京路、望京路西河街口后恢复原线运营。

(二)撤销孝闻街、部分西河街走向及孝闻街、西北街站。

(三)增设:西门口、银杏四季↓、西河街停靠站点。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选择好出行线路,遵照现场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宁波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海曙这些项目、道路工程最新进展

6月22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就海曙区粮食中心库一期工程A地块项目选址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1日。

据悉,宁波市海粮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拟在海曙区集士港镇山下庄村选址建设海曙区粮食中心库一期工程A地块项目,用地面积约1. 89公顷,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地块现状为空地,西侧为规划道路,东侧、南侧、北侧为空地。

同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就中新凯德路(云林路-科盛路)二期工程规划选址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1日。

中新凯德路(云林路-科盛路)二期工程南起海曙前塘河南,北至科盛路,道路全长约252米,标准断面宽度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由宁波望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建。

江北这一地段最新项目方案来了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就宁波大学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效果图

宁波大学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位于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地段,北至风华路,东至双桥河,南至规划双桥南河支流,西至宁大教师教育学院。

总用地面积约482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9809.68平方米,容积率约2.13,建筑密度约38.84%。

鄞州这段快速路通过初步验收

通车在即!

日前,市城建发展中心召开了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快速路一期工程云龙出入口至规划巢湖路北段、鄞县大道南至祥和东路段高架桥梁初步验收会议。

会上验收小组听取了各参建单位的工程建设汇报,并组织各方进行了现场踏勘,验收小组对工程整体建设情况表示高度认可,并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至此,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快速路一期工程主线高架桥梁已全部通过初步验收。

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快速路一期工程西起寒松路,沿鄞州大道、福庆路至环城南路,全长8.39公里。

工程分为快速路主线配套地面道路整治两部分:

快速路主线部分西起寒松路,沿福庆路至诚信路,全长约6.14公里,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的建设形式,主线高架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标准段断面宽25.5米,设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全线新建7对平行匝道;地面辅道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标准段断面宽50米,设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

配套地面道路整治部分:南起诚信路,北至环城南路,全长约2.25公里,道路标准宽度52米,设双向8车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工程于2020年6月30日正式开工建设,按照“开工即冲刺”的要求,全力全速推进项目建设。

随着高架段的顺利初验,标志着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快速路的建设又往前迈进了大一步,目前工程已基本完成了16.5公里的高架花箱安装,正在加速推进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

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快速路是我市“四横五纵九联”城市快速路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东部新城连接东钱湖以及鄞州中心区重要的快速通道。

项目与正在抢抓建设的鄞州大道(机场路-鄞横线)快速路形成串联,将形成与宁波西枢纽直联直达的快速通道,对促进区域协调联动,支撑城市空间拓展和城市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宁海:重点人员返(来)

健康管理措施“十五问答”

Q

一、入境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是什么?

A: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根据不同入境首站口岸城市再分类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Q

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是什么?

A:应暂缓返(来),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安排出行。已返(来)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

Q

三、全域封闭管理或静态管理地区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是什么?

A:参照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

Q

四、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乡镇)的其他人员、临时交通管制地区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是什么?

A:非必要不返(来)来,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安排出行。已返(来)来的,实施3天居家健康观察+4天日常健康监测。

Q

五、须持核酸检测报告离开所在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途径出现工作人员或服务人员感染阳性者的交通枢纽的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是什么?

A: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

Q

六、省内疫情发生地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是什么?

A: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溢出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管控区溢出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观察+4天日常健康监测;防范区溢出人员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

Q

七、密接、次密接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是什么?

A:对密接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次密接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

Q

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怎么做?

A:集中至政府指定的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健康码”赋红码,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第7天为“双采双检”;均为阴性者,转为7天居家健康观察。

Q

九、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怎么做?

A: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码”赋红码,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第7天为“双采双检”;均为阴性者,转为7天居家健康观察。

2.主要对象为14岁以下儿童、孕妇、患有严重基础性疾病、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不适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群。

3.隔离期间须做到足不出户,拒绝一切探访,确需离家就医的,须经负责其管控的村(社区)或单位负责人联系医疗机构,由专车“点对点”闭环接送。

3.在收取物品、放垃圾、核酸采样等开门环节应规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并于开门前后做好手部卫生。

4.同住照顾人员“健康码”赋红码,管理措施等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照顾期间,应规范佩戴口罩,尽量减少接触,采用分餐制,避免共用餐具、毛巾、浴巾、床单等物品。

5.隔离人员应使用专用餐饮具,使用专用卫生间。

Q

十、居家健康观察怎么做?

A:1.居家健康观察人员“健康码”赋黄码,第2、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健康管理措施。

2.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居家期间,由社区人员安排上门采样、送物资。

3.除就医外不得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就医的,须经负责其管控的村(社区)或单位负责人联系医疗机构,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闭环转运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须单独居住。如家人需同住的,同住人员“健康码”赋黄码,管控举措及核酸检测频次等同居家健康观察人员。同住人员须与居家健康观察人员在家里相对独立居住,避免接触,不得共用餐具、毛巾、浴 巾、床单等物品。

3.需居家健康观察的人员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条件的,可在属地政府指定的场所进行居家健康观察。

Q

十一、日常健康监测怎么做?

A:1.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健康码”赋“绿码”,第1、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市防控办另有明确的按要求执行),结果为阴性的结束健康管理措施。

2.须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和影剧院、歌舞厅、棋牌室、酒吧、网吧、公共浴室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

3.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人员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宁波。

Q

十二、其他临时健康管理措施怎么样?

A:出现疫情严重势态的地区或场所,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评估,可对相关人员提级管理或临时采取其他健康管理措施。

Q

十三、健康管理措施的起止时间怎么算?

A:健康管理措施应从重点人员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涉疫地区之日起计算,其中入境人员按进入集中隔离点起计算。

对在市外已完成14天健康管理措施的,返回宁波后不再进行其他健康管理措施。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时,尚处于健康管理状态的人员,待其所处阶段的健康管理措施结束时,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解除全程健康管理措施;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之后的返(来)人员,不再纳入健康管理。

Q

十四、市外返(来)人员是否需要提前行程申报?

A:从市外拟返(来)宁海的人员,如行程卡带“*”的,需提前通过“宁好行”返乡码报备行程信息,并在抵宁后第一时间前往县老布厂综合服务点进行核酸采样、流调等防疫管控措施。

Q

十五、对违反防疫规定的惩戒措施有哪些?

A:1.对不主动申报、在申报过程中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的人员,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纳入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刻意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疫情的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处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宁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3日

6月23日起

宁海县固定核酸检测采样点有变化

疫情防控

固定核酸采样点信息表

综合:NBTV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