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各地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的深厚氛围

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5月1日施行以来,贵州各级民政部门认真按照民政部部署要求,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紧密结合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积极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浓厚氛围。

新修订的《条例》公布施行后,省民政厅党组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学习领会《条例》修订出台的重大意义和《条例》的主要精神,传达学习全国民政系统学习贯彻《条例》视频会精神,研究部署《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在全省民政系统召开了学习贯彻《条例》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对学习贯彻《条例》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地名管理条例》的通知;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支持《条例》宣传工作,悬挂宣传标语和视频滚动播放《条例》图片。

各地认真落实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学习,主动作为,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全面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贵阳市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及时传达学习《条例》,在局网站刊载《条例》内容、专家解读、一图概览和知识有奖答题,全方位加强解读引导,辖区民政局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手册等多种宣传形式,扩大公众对《条例》施行的知晓率。遵义市在利用“法定宣传日”开展面向公众广泛宣传《条例》活动的同时,要求各县(区)对一些地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地名重名,特别是“大洋怪重”地名的问题进行有效稳妥处理,进一步规范了标准地名的使用。六盘水市采取安排部署抓“速度”, 宣传联动抓“广度”,学习贯彻抓“深度”,有力地推进《地名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安顺市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近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召开民政、住建、自然资源、气象、交通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开展上督下导,层层压责,确保《条例》宣传及培训工作有序推进,并将《条例》纳入下半年党校学习内容。毕节市协调毕节日报、七星关融媒体中心等宣传媒体进行《条例》专题宣传报道,认真开展集中学习和业务培训,采取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张贴海报、发放手册、推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铜仁市充分利用全市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条例》手册,协调相关部门将宣传标语投放到城市中心繁华地带电子显示屏。同时,主动与电信、联通、移动等单位对接,将宣传标语发送到公众用户手机上。黔东南州利用全州“科普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大平台,开展《地名管理条例》专题宣传。要求各县民政局积极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地名工作方案,力争解决地名工作缺乏人、财、物等重大问题。黔南州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和门户网站宣传报道《条例》,制作宣传海报、宣传折页等张贴到街巷、村(社区),并利用赶集日到县城、乡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让《条例》深入人心。启动修订地名管理协调机制工作,加强部门配合,增强整体合力。黔西南州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条例》全文和专家解读等信息,在机关单位、广场、社区、办事大厅等场所张贴、悬挂地名宣传标语和发放宣传手册,为《条例》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截止6月20日,贵州各地媒体和门户网站宣传报道《条例》399条,向公众发放宣传折页115558册,张贴宣传海报34371份,悬挂标语8407条,通过手机向公众推送短信1696873条,组织举办宣讲培训989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氛围愈益浓厚。

来源: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

一审:张珈瑜

二审:郭娟、吕娅

三审:施绍根

统筹:刘畅

编排: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