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首例|张某被抓获!

兰花作为观赏性植物
得到很多人的喜爱
但!是!
野生兰花可别随意购买
因为这可能会犯法
近日,南靖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查获一起非法收购野生兰花的案件,抓获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嫌疑人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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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龙聪
南靖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四级警长
这起案件,一开始是从南平市邵武警方在侦办一起非法盗挖野生兰花案件,警方在拓展这起案件的时候,发现南靖籍张某于2022年3月份期间,向他们抓获的嫌疑人购买野生兰花,而且明确要的是野生的兰花。所以南平警方就与我们南靖警方联系,随后两地警方共同协作来调查这起案件。
接到线索之后,南靖警方进行广泛摸排调查,并根据南平警方移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于5月24日立案,并于当天抓捕嫌疑人张某。
经查,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张某向邵武市一村民非法收购800多株野生细叶寒兰并移栽至经营的兰花园内。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闻链接
早在2021年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野生兰科植物首次被列入其中,民警介绍,除兔耳兰外的所有野生兰花属均被列为国家一级或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受法律保护。
根据《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周龙聪
南靖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四级警长
非法收购野生兰花涉嫌的罪名是危害国家保护重点保护植物罪。这个罪名它追溯标准是:你只要购买这个兰花,不管是一株还是多株,只要涉及这个行为,均已涉嫌犯罪。
民警提醒
喜欢兰花的朋友在购买前一定要认真鉴别
谨慎购买
周龙聪
南靖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四级警长
第一个是合法手续,合法的种植场所,合法来源。向种植机构和场所购买,这是法律允许的,但如果明知道对方出售的兰花是野生的品种、野生的来源,你依然去购买的话,就触犯了国家法律。此外,像金线莲,巴戟天这一类的基本上都已经晋级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记 者/李晟君、陈晓倩
编 辑/许淳言
监 制/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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