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告

为助企纾困解难,支持企业稳步发展、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现将州人民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通告如下:

一、承接落实省级为企业办实事清单

(一)减免财政税费方面

1.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

办事流程: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时可直接享受缓缴政策。

实事时限:申报征期

责任单位:州税务局

责任处室:征收管理科

2.按照国家明确的适用范围和省级权限,确定我省“六税两费”减征比例为国家最高限即50%。

办事流程: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时享受优惠政策。

实事时限:申报征期

责任单位:州税务局

责任处室:财产和行为税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3.在省级税收权限内,按规定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办事流程: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两税”困难减免税书面申请报告后,办税服务厅受理,由税政管理部门启动调查,推送给税源管理部门(评估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税政管理部门整理有关材料,提请召开审理会进行集体审议决定。

实事时限:按季核准

责任单位:州税务局

责任处室:财产和行为税科

4.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3号)

办事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实事时限:申报征期

责任单位:州税务局

责任处室:所得税科

5.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办事流程: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时直接享受免征增值税。

实事时限:申报征期

责任单位:州税务局

责任处室:货物和劳务税科

6.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办事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判别、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实事时限:申报征期

责任单位:州税务局

责任处室:所得税科

7.继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进一步减流程、减材料、简方式,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办事流程:按照税务总局、省局统一规范,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并及时开发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拓展网上办税事项。根据“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清单,及时面向社会发布,引导纳税人网上办理涉税业务。

实事时限:申报征期

责任单位:州税务局

责任处室:纳税服务科

8.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办事流程: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车船税申报时直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

实事时限:申报征期

责任单位:州税务局

责任处室:财产和行为税科

9.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办事流程:工伤保险方面:由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对全省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风险行业统一按基准费率的50%调整参数并核定,延边州暨各县(市)社会保险局进行核查测试。失业保险方面:由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对全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继续按照失业保险费率1%(单位缴费费率为0.7%,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3%)的缴费比例进行调整。至此2022年5月1日起,延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

实事时限:2023年4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社保局

责任处室:州人社局社会保险处,州社保局工伤保险管理处、养老失业保险管理处

10.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办事流程:采取“免申即享”办理方式,各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通过数据比对,确定返还企业,企业免申请,直接返还到账。

实事时限:2022年底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社保局

责任处室:州人社局社会保险处、州社保局养老失业保险管理处

11.落实国家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在公共领域率先应用的基础上逐步向私人领域拓展延伸。

办事流程:申报主体(汽车生产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县(市)工信部门。县(市)工信部门会同本地财政、发改、科技对申报材料初审,州、省级相关部门复审,报工信部核准后,车辆信息在汽车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工信厅网站和工信部网站同步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逐级拨付到申报主体。

实事时限:7月底

责任单位:州工信局

责任处室:行业发展处

12.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办事流程:符合条件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申报时直接享受免征增值税

实事时限:申报征期

责任单位:州税务局、州交通局

责任处室:州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州交通局运管处

13.减免市场主体租金费用。鼓励百货、商超、专业店、商业综合体和商品交易市场等减免业户租金和管理费用。

办事流程:协调鼓励百货、商超、专业店和商品交易市场等适当减免业户租金和管理费用。

实事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责任处室:市场处、流通处

14.利用现有资金政策,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公共平台建设、贸易融资、贸易摩擦诉讼、出口信用保险等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帮助企业扩大贸易规模。

办事流程: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外经贸资金,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质认证、出口信保、贸易融资、贸易摩擦诉讼等费用给予一定补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实事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责任处室:外贸处

15. 继续举办“金融助振兴—吉林行动”,重点开展医药企业、乡村振兴企业等专项金融对接活动。

办事流程:企业申报融资需求,县(市)和州级汇总,与省金控、各金融机构对接,开展专题对接活动。

实事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处室:产业处

16.鼓励银行业机构对因疫情影响偿还贷款暂时困难的运输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

办事流程: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40号)要求,推动辖内银行业机构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资金支持、帮扶重点群体、提升服务效率、创新担保方式等方面,做好辖内银行业机构对因疫情影响偿还贷款暂时困难的运输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合理予以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

实事时限:根据吉林银保监局安排稳步开展。

责任单位:延边银保监分局

责任处室:普惠金融科

17.持续放大畜牧业专属金融产品、政策性保险及“强牧贷”风险金等金融政策覆盖范围,加大整村授信、活体抵押的推广普及力度,满足养殖场(户)融资需求。

办事流程:县(市)申请设立“强牧贷”风险补偿金,州级组织审核申报,省级评审。

实事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

责任处室:州农业农村局畜牧发展处、州财政局农业处

18.推进省级“信易贷”平台与各级自建平台对接,各地入驻本级“信易贷”平台市场主体数量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内市场主体数量的40%。

办事流程:推进“信易贷”延边站与省平台对接,在州政务大厅设立“信易贷”咨询办理窗口,开通“信易贷”业务服务专线0433—8330723,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及时服务,实现企业融资需求随时提交,银行受理随时接单。

实事时限:长期推进

责任单位:州政务数字局

责任处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

(二)加强服务保障方面

19.产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

办事流程:编制出让(租赁)方案、组织招拍挂出让(租赁)、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出让(租赁)合同、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实事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责任处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20.加强不动产登记服务,支持企业“无还本续贷”,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市场主体达成协议的基础上,将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与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保障企业在不需要还清本金的情况下获得新的贷款。

办事流程:一并处理、同步审核、依次登簿。

实事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责任处室:调查与确权登记处

21.强化工商企业电力保障,开辟办电“绿色通道”,降低客户办电成本。

办事流程:开辟用电报装“绿色通道”,大力推广“网上国网”APP等线上办电方式,向个体工商户提供从技术咨询到装表接电“一条龙”服务,加快办电速度;对个体工商户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压减办电成本。

实事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延边供电公司

责任处室:营销部(农电工作部)

22.深化电网设备精益运维,提高供电可靠性。

办事流程:扎实开展线路设备巡视,重点排查城市供暖、供水、供气等民生保障供电线路,全面摸排线路设备缺陷隐患,加快推进治理销号,提升电网设备健康水平,全力保障民生供电。实施7x24小时供电服务,依托供电服务指挥平台实时判断配网故障,第一时间准确定位故障区间,组织抢修力量前往故障点开展主动抢修工作,全力缩短“有感停电”时长。

实事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延边供电公司

责任处室:运维检修部、供电服务指挥中心

23.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欠费不停电,允许其在6个月内补缴欠费,缓缴期间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免收欠费违约金。6个月的缓缴期执行时间从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办事流程: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当地供电企业申请延期缴费,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免收欠费违约金。

实事时限:2022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延边供电公司

责任处室:营销部(农电工作部)

24.评选认定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

办事流程:企业申报、县(市)初审、州级复审、省级评审认定。

实事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处室:财贸与服务业处

25.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内力争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50户以上,认定市(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00户以上。

办事流程:制定评定标准、确定评定数量、向县(市)传达省州相关申报文件精神、组织县(市)进行申报、严格把关审核、组织专家论证、局党组会审议确定、报省工信厅评定和公示。

实事时限:2022年年底前

责任单位:州工信局

责任处室:民营经济处

26.实施种业企业扶优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加强种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办事流程:根据农民举报或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联合县(市)执法大队组成检查组,对案件进行依法查处。

实事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责任处室:种植业和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7.加强大学生实践教学管理,与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反馈机制,扩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范围。

办事流程:贯彻《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台账,规范实习实训管理。

实事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责任处室:发展规划处

28.授权职称自主评审资格,2022年底前扩大试点范围,增加100户企业。

办事流程:及时转发省通知,将相关申报要求告知申报企业,指导企业审查相关材料,做好申报情况备案。企业按要求准备材料,信息化提交申报材料。

实事时限:年底前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

责任处室:专技处

29.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过程中疫情防控保障服务,提供必要的抗原、核酸检测服务,提供中药、N95口罩等抗疫物资采购信息渠道,开展面向企业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办事流程:汇总疫情防控物资保供清单,定期向企业发布和推送;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相关必要防疫物资;及时向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实事时限:常态化开展

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工信局

责任处室:疾控处 、运行办

30.支持企业开展促销活动,2022年安排省级消费券奖补资金至少2亿元规模,支持各市(县)发放消费券。持续开展“千企促销专项行动”,重点谋划汽车、家电等专题促销,继续开展吉林“98消费节”等促销活动,帮助企业扩销增销。

办事流程:争取省级消费券奖补资金,统筹州和县(市)足额落实配比资金,聚焦汽车(二手车)、家电、家具建材等重点品种、重点行业,采取大额和小额消费券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非刚需消费券投放力度,刺激居民“改善型”消费。

实事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责任处室:流通处

31.组织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高交会”“消博会”等国际性展会,举办吉林国际商品RCEP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线上对接会,支持企业上线知名跨境电商平台或设立独立站,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企业产品国际竞争力。

办事流程:组织企业参加“进博会”“消博会”等国际性展会,支持企业上线知名跨境电商平台或者设立独立站,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

实事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责任处室:外贸处、电商处

32.推进“吉致吉品”区域品牌国际化进程,开展出口品牌商品专题推广活动,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产品国际认证等,指导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帮助企业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延伸。

办事流程:积极参与“吉致吉品”区域品牌国际化进程,组织企业参加省出口品牌商品专题推广活动,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产品国际认证等,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延伸。

实事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责任处室:外贸处

(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33.严格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受理、立案以及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以刑事执法手段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慎用强制措施,避免因案件办理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办事流程:加大案件线索搜集核查力度,依法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实事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州公安局

责任处室:经侦支队

34.制定“服务经济发展出入境政策清单”,设立出入境专管员,对重点园区、重大项目、重点涉外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贸易签证在疫情期间可多次延期,减免部分签证申请材料,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证时限。

办事流程:一是急需业务预约办;二是开辟“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三是推行“立等可取”和批量办制度;四是特殊情况上门服务。

实事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州公安局

责任处室:出入境管理支队

35.为企业职工提供公安窗口服务“绿色通道”,推出预约办和延时办等服务,高效为企业职工办理异地身份证、户籍业务等。实行暂住信息网上申报登记、居住证电子证照服务。为企业提供务工人员身份信息核查服务。

办事流程:州公安局户籍、身份证办理等业务均已下放至各县(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州公安局户政支队将加大督导力度,确保上述措施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实事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州公安局

责任处室:户政支队

36.以“昆仑2022”专项行动为主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侦办一批大案要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办事流程:加大案件线索搜集核查力度,依法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实事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州公安局

责任处室:环侦支队

37.省市两级消防救援机构设立消防监督管理调度中心,承担“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推行单位自查、行业排查、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专家检查“五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办事流程:成立延边州消防监管调度中心,制定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定调研企业名单,分级开展调研指导,形成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指导问题整改。

实事时限:常态化工作

责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处室:消防监管调度中心

38.简化消防行政审批,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告知承诺制,规范办理程序,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现场检查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事流程:缩减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行政审批时限,采用告知承诺流程办理1个工作日,采用非告知承诺流程办理4个工作日(含送达),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要求之外的任何材料,采取容缺受理并书面告知补证要求,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实事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处室: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

39.实施消防包容审慎执法,推进社会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提级审批;审慎适用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

办事流程: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际情况,参照本条内容进行办理。

实事时限:常态化工作

责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处室: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

40.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完善工程审批系统“逾期审批”“僵尸事项”等预警提醒功能。推广应用工程项目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依托“吉林工程眼”监管平台,加强审批行为在线监管。

办事流程:依托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向所在县(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各县(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单位按照审批时限完成审批工作、推广应用工程项目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依托“吉林工程眼”监管平台,加强审批行为在线监管。

实事时限: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81天;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68天。

责任单位:州政务数字局

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

41.推进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在部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广泛应用,提高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为民、为企服务能力。

办事流程:依托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将县(市)级部分为民涉企高频事项延伸至部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一级接件受理,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在已部署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站)递交相关材料,由便民服务中心(站)“综窗”工作人员接件受理的形式,实现就近办、马上办。

实事时限:2023年年底

责任单位:州政务数字局

责任处室:政务大厅监督管理处

二、州级为企业办实事清单

(一)财税金融支持方面

1.2022年对延边州新入规工业企业进行奖补。

办事流程:符合条件的新入规企业向县(市)工信局上报相关材料。

实事时限:2022年6月

责任单位:州工信局、州财政局

责任处室:州工信局民营处、州财政局经济建设处

2.为符合“助力贷”合作银行授信准入条件的外贸企业提供政银“助力贷”金融服务。企业可享受由政府风险补偿铺底资金和企业缴纳的互助金为风险保障的增信业务。

办事流程:企业向所在地商务部门和合作银行申报,州级商务部门和合作银行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合作银行放贷。

实事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责任处室:外贸处

3.对符合当年“延边州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企业择优给予科技项目经费支持。

办事流程:申报、受理、初审、专家评审、立项、任务书签订。

实事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州科技局

责任处室:综合规划与法规处

4.为旅行社暂退旅游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100%。

办事流程: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文旅部门出具审核意见,通知保证金存放银行,办理退还手续。

实事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州文广旅局

责任处室:安全生产监督处

5.组织全州粮食企业与州农业发展银行对接会,切实帮助粮食企业缓解资金不足困难。

办事流程:企业申报融资需求,州级汇总,与州农发行对接,召开银企对接会。

实事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处室:粮食储备与安全管理处

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

办事流程:中小微企业向创业地人社部门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人社部门和经办银行联合审查,与符合条件的企业签订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企业按规定享受贴息。

实事时限:2022年底

责任单位:州就业服务局

责任处室: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

7.实时开展“线上+线下”融资对接活动,帮助工业企业、项目缓解资金压力。

办事流程:定期疏理形成工业企业(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实时向各金融机构推送,组织企业依托“延边州融资服务平台”开展“线上+线下”融资活动。

实事时限:常态化开展

责任单位:州工信局

责任处室:运行办

8.落实国外、省外肉牛引进补贴政策。

办事流程:企业申报、县级审核、省级备案。

实事时限:2025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责任处室:畜牧发展处

9.积极争取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州内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信息技术服务、科技服务、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建设。

办事流程:企业申报、县(市)初审、州级复审、省级评审确定支持项目。

实事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处室:服务业与财金处

10.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用能企业和园区实施节能循环化改造。

办事流程:企业申报、县(市)初审、州级复审、省级评审、国家确定支持项目。

实事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处室:环资处

11.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和社会关注热点,动态分析涉税咨询量和咨询热点变化,做好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

办事流程: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

实事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州税务局

责任处室:纳税服务科

12.开展“景在家门口 惠享新旅游”惠民月活动,以“中国旅游日”为切入点,通过文广旅局官方抖音平台进行“云游延边”直播活动,推动文旅消费。

办事流程:各县(市)提出重点企业名单,州文广旅局组织活动。

实事时限:2022年6月30日

责任单位:州文广旅局

责任处室:宣传推广处

13.积极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对人社部门认定的,吸纳3名以上见习对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按最低工资标准或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补贴。《关于做好2019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64号)

办事流程:符合条件的州内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出申请,当地人才中心审核批准其为就业见习单位,与有见习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双向选择洽谈,对接上岗、签订协议,申领补贴。

实事时限:2022年底

责任单位:州人才服务中心

责任处室:就业与人才交流科

(二)服务环境保障方面

14.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对涉税争议提供法律援助。

办事流程:按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工作规程进行风险防范和争议矛盾化解的诉前办理。

实事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州税务局

责任处室:法制科

15.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促进仓储资源整合、支持药品经营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优化审批服务等多种举措,降低药品流通成本,助力药品流通企业抗击疫情、创新发展。《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药品流通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试行)》(吉药监药流通〔2022〕7号)

办事流程:具体许可事项办事流程在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吉事办)办理。

实事时限:根据企业需求,随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责任单位: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延边检查分局

责任处室:药品流通监管组

16.推动延边州电商物流及仓配设施建设,开展各类电商人才培训。

办事流程:支持县(市)争取试点项目,推动建设辐射全州的云仓物流配送中心,完善和升级统仓共配、一件代发等服务,降低电商企业仓配物流成本。常态化开展短视频营销、直播带货、店铺运营等电商培训,培育培养新电商人才。

实事时限:2022年底

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责任处室:电商处

17.开展“环保专家”进企业服务,为企业提供生态环境领域的技术咨询服务,有效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

办事流程:企业直接向州生态环境局反映在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专家赴企业开展现场指导。

实事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责任处室:综合一处

18.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生产建设项目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开展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备案”“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开工备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报告备案”等4项即办事项进行无休息办理。

办事流程:窗口受理、审查、办结。

实事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州水利局

责任处室:法规处

19.开展水利项目电子化招投标。

办事流程: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电子抽取吉林省专家库内专家、评标、评标结束公布中标名单。

实事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州水利局

责任处室:建设处

2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严把安全生产源头关口,以高质量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办事流程: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实事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州应急局

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21.开展企业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信用修复专项工作,重点针对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且已满最短公示期的延边州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依法依规分类实施信用修复,缓解疫情给延边州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充分发挥信用支撑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作用。

办事流程:建立台账、主动提示、精准服务。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责任单位:州政务数字局

责任处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

22.对重点投资项目、市场开办、市场保供、应急物资生产经营等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开通“节假日约办”服务。

实事时限:2022年5月5日—6月30日

责任单位:州政务数字局

责任处室:政务大厅监督管理处

23.编印《延边文旅重点项目招商册》,帮助企业招商。

办事流程:县(市)和长白山森工集团推荐重点企业招商项目,州文广旅局遴选确定编辑成册,利用各种活动广泛发布。

实事时限:2022年6月30日

责任单位:州文广旅局

责任处室:综合产业处

24.指导中高职院校做好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引导和鼓励毕业生留在延边,服务我州企业和经济发展。

办事流程:积极指导中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咨询等相关工作

实事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责任处室:发展规划处

25.为企业办理《跨省运输物资通行证》,为企业和项目解决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物资运输难题。

办事流程:企业填写申请表,住建部门核实,出具通行证。

实事时限:根据省住建厅时限要求确定

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县(市)住建局

责任处室:州建筑业服务中心

实事时限:2022年6月30日

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

责任处室:信用监督管理处

27.缓解企业因疫情销售下滑不利局面,帮助企业研究开拓销售市场,拓宽产品销路。

办事流程:组织建材等地产品企业通过线上方式与需求单位对接。

实事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单位:州工信局

责任处室:运行办

28.搭建“延边工业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线上服务企业模式,组织开展线上的政策推送、诉求办理、融资对接、政务服务、项目对接等服务,满足企业各方面的服务需求,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企业少跑路。

办理流程:注册、申请、受理、反馈、留存。

实事时限: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后,即时办理

责任单位:州工信局

责任处室: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29.加强重大项目消防安全服务指导。

办事流程:与州直有关部门会商,共享重大项目基本情况;主动靠前保障,落实“一对一”消防安全指导;开展专项检查,指导单位排查火灾隐患、优化整改方案。

实事时限:常态化工作

责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处室:防火监督科

30.加强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

办事流程:指导复工复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实事时限:常态化工作

责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处室:新闻宣传科

31.持续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改革,大力推进“不见面”网上审批,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办事流程:企业和个人通过《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政务服务网站》和交通运输部“一网通办”窗口、道运通APP等在网上提交申请,通过平台进行审核和办理,并将结果和电子证照推送给申请人。

实事时限:全年

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

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办、运管处

32.根据企业意愿和实际需要,及时联系、协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查找、疏理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提出合规应对措施。

办事流程:企业提出需求,对接协调律师。

实事时限:合理期限内即办

责任单位:州司法局

责任处室:律师工作处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掌上延边APP编辑:刘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