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后”正厅孟冰落马!39岁升副厅,长期在辽宁公安系统任职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孟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孟冰长期在辽宁省公安厅工作,39岁即升任治安总队总队长(副厅级),46岁升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

曾在辽宁省公安厅工作20年

孟冰,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公开简历显示,孟冰的仕途均在辽宁省内。他长期在辽宁省公安厅工作,曾任治安总队政委(副厅级)、治安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2015年,孟冰出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7年11月,孟冰回到辽宁省公安厅,任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副厅级)。

2018年10月,他离开工作了20年的省公安厅,调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省政府信访局局长,次年升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2021年5月孟冰履新省法学会,直至此番被查。

官网报道显示,孟冰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5月30日。当天,辽宁省法学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集体学习。他主持会议并讲话。

5月30日,孟冰最后一次公开露面

近年来,孟冰长期任职的辽宁省公安厅已有连续三任厅长落马。

前领导替“辽宁虎”李文科收钱

2017年5月,葫芦岛原市长戴炜被“双开”。戴炜和孟冰在葫芦岛的工作经历有近一年的交集。

戴炜是铁岭人,在铁岭工作了30多年,他先后担任过市委秘书长和常务副市长,2015年转任葫芦岛市市长。

任职不到一年半,2016年10月戴炜被查,2017年5月26日被“双开”。

通报显示——

经查,戴炜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民主推荐中搞拉票贿选;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领导干部赠送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

不按规定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

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2月底,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科落马。2018年3月29日,李文科受贿、行贿一案,在吉林省通化市中院开庭审理,检方起诉指控中出现了戴炜的名字:1997年至2016年,李文科直接或通过其妻徐慧、戴炜等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59万余元。

在李文科一审的同一天,戴炜因涉嫌受贿罪、行贿罪,经辽宁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辽阳市检察院向辽阳市中院提起公诉。

来源:中纪委官网、最高检网站、长安街知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