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出海、无证驾驶 滨州北海公安查处多起涉海违法违规案件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8日讯 近期,滨州北海海岸警察大队岔尖派出所按照疫情防控和“守海护岸2022”专项行动部署,扎实开展沿海一线巡查管控,连续查处多起涉海违法违规案件,有效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海上隐患。

案例一

【伏季休渔,利国利民,擅自出海坚决打击】

岔尖派出所连续查处2起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港报备案。

2022年5月30日、6月5日,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分别发现李某某、王某某出海作业,警方随即传唤当事人到所接受调查。经查,李某某、王某某在休渔期擅自驾驶摩托艇外出进行海上捕捞作业,且两人均未向公安机关报备,根据《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所分别对李某某、王某某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海上作业,安全第一,无证驾驶严肃处理】

岔尖派出所查处1起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案

2022年6月7日,民警巡逻中发现李某某驾驶机动船舶行驶,存在安全隐患。经查,李某某无相关驾驶机动船舶证件及船长试任证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该所对李某某处以罚款的治安处罚。

北海公安提醒:

1.严禁越界赴他国海域非法捕捞。

2.严禁私自搭靠外轮,严禁私自接驳人、物入境,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3.严禁运载未经报备的人员出海,严禁擅自雇佣外籍人员登船务工。

4.严禁利用渔船进行海上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现线索请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5.严禁非法买卖周边国家管辖海域捕捞证件。

6.严禁明知是非法捕捞渔获物,而进行窝藏、转移、代销。

7.严禁驾驶“三无”船舶出海。不得擅自拆换、遮盖、涂改、伪造船名船号出海。

8.严禁从事涂改船名船号,帮助船舶逃避行政机关查处打击的行为。

9.严禁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渔业相关证书。

10.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偷开他人机动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