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调整,事关核酸检测,宁波、舟山发布重要通知

继杭州、嘉兴、绍兴、台州后,今天,宁波市决定自6月1日起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舟山市决定自6月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详情

宁波

今天,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调整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的通知》。《通知》指出,宁波市自实施48小时常态化核酸检测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实际成效较好。目前宁波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省内外疫情形势也持续向好,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省、市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自6月1日起对宁波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进行调整。

具体事项如下:

一、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全市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甬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48小时调整为72小时。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各地可加密检测频次。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市外来甬返甬人员应提供抵甬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优化采样点位设置。全面总结前期常态化核酸检测开展情况,在社区、零售药店、重点公共场所等合理设置采样点,按照步行15分钟到达采样点、排队等候不超过20分钟的要求,完善主城区“1520核酸采样服务圈”。加快推广移动式核酸采样小屋,做好应急采购、投放使用和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核酸检测工作。各地应按要求推进核酸检测基地建设,加快核酸检测设备配置,加强检测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区域核酸检测能力。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做好样本收集、转运检测、医废处置、物资保障等工作,严格落实核酸样本“红、黄、蓝”三色标识分类检测管理,做好采样队伍关心关爱,为常态化核酸检测可持续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场所扫码核验和技术保障。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常态化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分行业分层级增强赋码、验码严谨性,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惩处相结合,全面落实重点场所“场所码”应领尽领、应扫尽扫、应验尽验,严格执行进出重点场所核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制度,切实守牢“小门”。公安、市大数据等部门要及时做好扫码核验规则调整后的技术保障工作。

《通知》还对信息公开,加快推进无疫村(社区)、单位创建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要求

一、“1天1检”人员

1.机场、海港等口岸区域,与入境人员、物品和相关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

2.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3.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医务人员;

4.核酸采样、检验医务人员;

5.重点快递人员;

6.直接从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

7.集卡、危运、普货等货运车辆驾驶员(押运员);

8.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及各交通卡口工作人员。

二、“2天1检”人员

1.医疗机构其他工作人员;

2.托幼机构工作人员;

3.养老机构(含医养结合机构)工作人员;

4.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

5.监所工作人员;

6.机场、海港其他工作人员(包括服务保障人员)、铁路工作人员(包括服务保障人员);

7.冷链食品工作人员;

8.入境转运工作人员;

9.其他邮政、快递工作人员;

10.家政、家教、装修、物业等上门入户服务人员;

11.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营运客车等客运车辆驾驶员(押运员);

12.交通运输场站(物流园区)工作人员;

13.轨道交通、客运场站工作人员(包括驾驶员);

14.加油站工作人员;

15.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工作人员;

16.大型商场超市工作人员。

三、“3天1检”人员

1.交通运输行业其他从业人员;

2.餐饮行业从业人员;

3.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5.建筑工地工人;

6.环卫、园林工作人员。

四、“校园检”人员

学校教职员工(含校医、教师、校园服务人员)和走读生,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3天1检”;学校住宿生每天抽检比例不少于20%,每周每人至少完成1次检测。

舟山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排查潜在风险,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舟山市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重点人员和学校核酸检测要求按照原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

6月3日零时起,居民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须凭7天内核酸采样或检测结果证明,扫“场所码”核验后进入、乘坐。请广大市民朋友按需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检测,7天内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场所码”扫码后核酸检测标签将置“灰标”。这些措施或将会给您的生活工作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二、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范围

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主要包括:

1.各类公共场所: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专业市场、农贸(菜)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校外培训机构、影剧院、浴场、美容院、足浴店、KTV、歌舞厅、酒吧、网吧、棋牌室、桌游室、游艺厅等;

2.各类交通场站:长途汽车站、水路客运码头等;

3.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

其中,市外来(返)舟人员进入旅游景区、机场、宾馆、酒店、民宿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行程卡”无舟山市外行程轨迹的人员可凭7天内核酸采样或检测结果证明进入)。

三、特殊情况处理措施

1.没有智能手机的人员可凭7天内核酸采样纸质证明(由核酸采样点工作人员发放)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48小时内不建议参与核酸检测,可凭72小时内接种证明进入公共场所;

3.对因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居民和3周岁以下婴幼儿等不方便自行参加核酸检测的人群,其共同居住人务必参加核酸检测。未参加检测的特殊人群出行时,同行人须持有规定期限内的核酸检测采样或检测结果证明。

四、核酸采样点分布

全市设置238个免费核酸采样点(动态调整及时发布),方便群众就近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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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发布、舟山发布

责编:张筱

编辑:董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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