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严处,惠州交警曝光一批不文明交通行为

为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今年4月以来,惠州交警持续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及曝光力度。日前,又有一批车主上了“曝光台”。

逆向行驶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引发交通事故,导致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4月27日上午,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粤L727B*号牌的小车在惠州大道火车站路段逆向行驶。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行动,通过群众提供的车牌号及视频监控,锁定了该车驾驶员刘某,并将其依法传唤接受调查。经了解,刘某为贪图一时方便,心存侥幸在该路段逆向行驶。民警指出刘某违法行为的危害之处,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机动车实线变道、恶意别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不但易引发交通事故,群众反映也最为强烈。日前,惠州交警已曝光了一起在东平下沉式通道内连续实线变道的违法行为,但部分车主仍未引以为戒,依旧我行我素。4月27日上午,一车牌号为粤LD1372*的小车又做出危险举动,在东平下沉式通道内连续实线变道,被群众用行车记录仪拍摄下来举报。接到举报后,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时间、地点、车型、车牌号展开了全面细致的排查,迅速锁定涉嫌违法驾驶员,将其传唤至辖区交警中队接受调查。据了解,驾驶员张某自称,当时在隧道内行驶觉得前方车辆行驶速度过慢,想要超车,便做出了在隧道内实线变道的违法行为。针对张某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无独有偶,有群众举报称,4月29日,在惠城区惠州大道/三新南路大道交汇路口,一辆车牌号为粤L09629*的公交车存在涉嫌恶意别车违法行为,从右侧超车别停前方小轿车。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立即对该举报进行核实调查,并于5月26日上午将惠州市东部客运有限公司安全员、粤L09629*公交车驾驶员巢某传唤至辖区中队接受处理。在证据面前,巢某对别车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巢某及公交车安全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巢某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要求其现场撰写保证书。

4月22日7时25分,一辆车牌号为粤S3D6K*的小车行驶至新开河桥上桥位置时(从东平往大湖溪方向),车上人员竟将一饮料瓶随手抛出窗外,正好砸中左后侧行驶车辆的前挡风玻璃,这惊险的一幕恰好被车主拍摄下来,举报至惠州交警。接报后,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立即开展核查,并于5月28日将涉嫌违法人员传唤到辖区中队。经核查,抛物者为乘车人张某,其称当时没想太多,喝完饮料便随手把饮料瓶丢出窗外。民警随后对张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其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张某意识到了行车过程中随意抛物的错误和危害,并写下承诺书,表示以后驾乘过程中会严格遵规守法。

惠州交警提醒: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养成文明行车习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否则将可能发生无法挽回的悲惨后果。

【记者】林文通

【通讯员】钟桢

【作者】 林文通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