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取消区域限售 全面放开二手房交易

本文转自: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黄永旭 北京报道
进入5月,各地迎来楼市政策宽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亦发文取消此前区域性限售政策,全面放开二手房交易。
近日,哈尔滨市发布《关于废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废止通知》),取消哈尔滨市主城区6区限售政策,激发市房地产市场活力。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自5月23日起,哈尔滨市主城区6区房屋交易将不再执行“新房限售3年”政策,购房人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即可上市交易。
哈尔滨市住建局方面称,继续实施区域性限售将导致一部分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无法上市交易,抑制了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释放,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哈尔滨对既有政策的废除,也是政策放松的一种新形式。政策放松不完全会体现为各地出台一些放松性的条款,可能也会体现在对一些既有过于严苛、过于收紧的政策进行取消。
废止区域限售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4月份,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为55735万平方米,待售住宅面积达到2722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8%。前4个月,东北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为86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2.7%;商品房销售额为673亿元,同比下降46.9%。
其中,4月份,哈尔滨新房价格环比下降0.7%,同比下降5.6%;二手房价格环比下降1.1%,同比下降6%。
相较于近期各地调整首付、公积金等方面的松绑政策,《废止通知》此举的落脚点则在于全面放开二手房交易,可以见得,商品房去库存成为哈尔滨盘活楼市的当务之急。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8年,哈尔滨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12号),从有针对性地加强土地供应、实行区域性限售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条件、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等5个方面推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彼时,哈尔滨市在“房住不炒”的总基调下,为有效抑制炒房行为,对道里、南岗、道外、香坊、平房和松北6区实施了严格的限售,执行“新房限售3年”政策。
哈尔滨限售政策要求,购房人2018年5月5日之后在城六区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只有在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满三年以后方可上市交易。
随着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以及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下,《废止通知》明确自5月23日起,2018年提出的调控政策全部废止。
哈尔滨市住建局解释称,继续实施区域性限售不利于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而且,此前调控政策也已在2021年作出了调整。
激发楼市活力
记者了解到,在全国范围内,哈尔滨是最早的一批提出激活房地产市场、降低购房成本、为房企减负等措施的城市。
2021年9月,哈尔滨市住建局、财政局等9部门曾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供需两端出台了稳定房地产的十六条利好举措,涉及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实施购房补贴、降低土地保证金比例等多个方面。
根据哈尔滨住建局解释,《废止通知》实施之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同时,要放宽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允许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仍不能满足需要的,可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购房评估价格的70%。
此外,哈尔滨市明确,2022年12月31日前,对于已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满足返还条件的,应尽快予以返还。同时,根据企业信用和项目建设进展实际,监管资金入账金额在扣除5%留存监管资金后仍有余额的,在返还各阶段监管资金的基础上,每阶段提高原来应返额度的20%,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在土地供应端,哈尔滨实施两项创新措施:降低土地出让保证金比例、下调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严跃进建议,各地需要基于市场情况,主动作为,积极调整,尤其是要牢记近期国家各部门明确的思路,即“慎重出台收缩性政策”,多从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的角度出发,积极促进市场行情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