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哈尔滨这些地方或将改名!

地名不能随便起、随便换、随便用!
5月17日,哈尔滨市民政部门在中央大街举行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宣传活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地名命名应当遵循的多项原则中,包括“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等内容。
地名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不仅关乎人们日常生活,而且关系到国家主权、社会治理等。据介绍,原《地名管理条例》为1986年颁布,至今已有30多年。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原条例已不适应新时代地名管理的需要,修订后的条例共7章44条,对地名管理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完善地名命名规则,明确地名命名更名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及开展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要求,分级分类规定地名命名更名批准程序。建立地名备案、公告制度。
《条例》规范地名使用。其中明确,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等标识,以及法律文书、身份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等各类公文、证件等,必须使用标准地名。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国内著名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报国务院批准。
哈尔滨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后,全国将建立中国地名信息库,供社会使用,哈尔滨市将建立标准地名地址库,及时将新命名、更名的街路名称向社会公布,将进一步严格规范地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目前哈尔滨市正在进行地名标准化清理整顿工作,要对一些不符合命名规定的建筑物、住宅区、楼宇名称进行更名,特别是对一些采用“大、洋、怪、重”名字的小区名称进行整顿,这有利于提高哈市地名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方便百姓日常使用和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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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活报
编辑:戴瑞函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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