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楼市新政:中心城购房,近郊住房不纳入家庭总套数

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5月16日,据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披露,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提到,优化家庭住房总套数认定标准,近郊区(市)县已购或新购住房不纳入在中心城区购房时家庭名下住房总套数计算。

《通知》进一步明确,居民拟在中心城区新购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其家庭成员位于近郊区(市)县(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的住房,不再纳入家庭住房总套数计算。

此外,《通知》规定,优化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成都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的,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同时,《通知》将成都市原有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中的“2016年10月1日开始,在成都市没有住房转让交易记录”,优化调整为“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其他认定标准不变。

编辑 武新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