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局长谈采购】这里的政采营商环境“包你满意”

——访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局长奇跃成

开栏的话:随着政府采购事业的蓬勃发展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作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促进廉政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采购工作日益受到各地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在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之际,本版特开设“市县局长谈采购”栏目,以展现市县财政局长对政府采购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以及各地政府采购工作的成就与经验。

■ 本报记者 昝妍

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局长奇跃成的办公桌上,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沓材料放在右手边最近的位置。“从2021年起,包头市财政局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通过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促进市场公平、推进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等举措不断提升优化政府采购服务效力,切实增强惠企利民效益。” 奇跃成告诉记者,为了兑现一句政采营商环境“包你满意”的承诺,市财政局不遗余力地在持续性上加力、在精准性上破题、在优质性上深化。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近期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中,包头市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表现优秀城市。

降低交易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

如果把减税降费比作企业的“滋补剂”,那么直接降低交易成本便是企业的“活血剂”。在奇跃成看来,交易成本所带来的问题,往往会增加企业的经营压力,只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才能有效激活中小企业活力,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包头市财政局分别以实行资格承诺制、执行预付款制度、开展合同融资三项举措,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缓解其资金周转压力。

首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包头市财政局降低门槛,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投标企业仅做出承诺即可,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其次,执行预付款制度,通过靠前发力为企业运营注入动力、活力。包头市财政局鼓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向中标(成交)供应商预付一部分合同资金。其中,建议货物类项目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若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预付款应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最后,推进“政采贷”,缓解供应商融资困难。凡是中标包头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合同融资板块,在线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交融资申请,即可全流程网上办理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截至目前,包头市已经有5家银行开通线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累计为企业办理合同融资近亿元。此外,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包头市财政局不定期邀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系统开发商、包头市的金融机构以及供应商代表召开相关工作的推进会,一方面引导和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建立适合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信用融资的产品和模式;另一方面,加强“政采贷”工作的宣传,提高“政采贷”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清理赛道

“在包头,政府采购市场主体间的竞争可以是‘淘汰赛’、‘冲刺赛’,绝不能是赛道条件各异的‘障碍赛’。” 奇跃成告诉记者,为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无障碍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包头市财政局主要在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集中清理“堵点”。2021年,包头市财政局全面清理妨碍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事项76个,涉及 243家供应商。主要包括:维修改造、审价服务、评估服务、劳务派遣、垃圾清运、医用耗材、副食品采购等内容。

二是建立”过滤“标准。包头市财政局制定了涉及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监管部门的政府采购负面清单56项205条,明确各类采购主体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的禁止行为,涉及采购文件编制、发布公告、开标、评标和投标等各个环节。

三是实行“穿透”监管。包头市财政局将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评价,构建以结果为导向的政府采购制度及执行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政府采购预警、大数据分析及远程音视频监控系统,对不规范行为下达提示函及关注函,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借信用之力护航营商环境

“信用是形成良好营商环境的基石,而信用管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题中之义。”奇跃成认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就是要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妥善处理好政府采购各方主体之间的关系。其中,以信用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管理手段,是对传统管理方式的一种有益补充,赋予了市场主体更多信任,更有利于释放市场的活力。

包头市财政局自2021年5月1日起全面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以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政府采购各方主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诚信评价子系统”开展信用互用互评,主要从10个维度45项指标开展评价: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包括采购文件编制、评审过程、执业情况、整体评价4个维度18项指标;对评审专家信用评价包括专家专业技术水平、评审工作、职业道德3个维度15项指标;对供应商信用评价主要包括合同履约、专业水平、售后服务3个维度12项指标。包头市财政局将启动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届时将对供应商融资、采购人的信用入档、代理机构的选择、评审专家的抽取概率等产生直接影响。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一项项惠企利民的举措,减轻了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维护了公平公正市场秩序,这不仅赢得了群众的“好口碑”,更成了优质企业的“吸铁石”。面向未来,正如奇跃成所说:“包头市财政局将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有关要求,对标全国先进,以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3.0方案和包头市优化营商环境再升级行动为着力点,持续推动包头市政采工作能力和水平再提升,用扎实的行动和务实的成效,擦亮政采营商环境‘包你满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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