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三个跨统筹地区实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史传芝)自治区本级、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3个统筹地区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个人账户都可实现家庭共济,不受参保地限制。

5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4月1日自治区本级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上线,随着新疆医保信息平台升级顺利完成,乌鲁木齐市、昌吉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如期落地。

目前,在4月初自治区本级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基础上,也实现了自治区本级、乌鲁木齐市、昌吉州3个统筹地区参保人之间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家庭成员为这3个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的均可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业务,家庭共济账户涉及多个个人账户的,需指定家庭共济账户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先后顺序。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韩宏才说,所谓“门诊共济”有两重含义,一是统筹共济。现在实施的“门诊共济”最重要的改变就是发挥统筹基金共济作用,对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进行报销,使包括普通门诊在内的门诊就医患者也能享受到统筹基金报销待遇,也就是常说的“门诊统筹”。二是账户共济。实施“门诊共济”后,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可由配偶、子女、父母共济使用,提高了个人账户使用效率,加之账户共济可用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个人缴费等,从另一个方面为参保人纳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供了便利。

韩宏才说,目前3个统筹地区已实现个人在手机端“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包括手机App、支付宝和微信小程序)直接掌上办家庭个人账户共济业务,实现跨制度、跨统筹地区绑定和结算,有力支持了医保服务“一网通办”“掌上办”。随着其他地州陆续颁布门诊共济保障新政策,年底前,自治区本级和14个统筹地区将均可实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