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浑江区废品回收站(点)整顿工作的通告(第291号)

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加强浑江区废品回收站(点)“人、物、环境”同防,有效消除废品回收过程中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发展,决定开展浑江区废品回收站(点)疫情防控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市区(浑江区已建成区)内从事废品回收站(点)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通告。

二、下列区域停止设立废品回收站(点):

(一)已建城区范围内;

(二)上述区域以外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军事禁地、广场、旅游景区、加油站、液化气站、高压线下、出城口等周边200米范围内。

三、已设立的废品回收站(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无占道行为;

(二)经营场所封闭式围栏(高3米),并符合安全、消防、环保、卫生、市容环卫等有关规定;

(三)回收物品不得露天存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回收物品,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回收物品;

(四)再生资源进行筛选后要做到分类清楚、堆放有序、环境整洁,严禁场外作业;

(五)回收企业对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回收进行登记。

四、鼓励有条件的再生资源企业在已建成区内全面推广“定点、定时、定车”服务方式,每个回收点要明确服务范围和区域,做到日收日清。

五、严格落实下列疫情防控措施:

(一)坚决落实从业人员、采购人员、运输人员的信息登记、扫码、测温、戴口罩、2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完善企业疫情防控制度,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

(二)各废品回收站(点)应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并落实员工新冠疫苗接种,确保应接尽接。废品回收从业人员作为“应检尽检”重点人群,要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制度;

(三)废品回收从业人员工作中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定期消毒。在收取和运送废品时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主动出示行程码、健康码、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和交谈,保持2米以上距离;

(四)严格落实废品放置区域、回收废品、运输车辆的消毒消杀工作,杜绝“物传人”的病毒传播风险;

(五)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各经营单位及个人的防控措施及要求。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本通告由白山市废品回收站(点)集中整治办公室和浑江区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白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责任编辑:矣玲玲 编辑:佟嘉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