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戴好口罩!疫情期间,出入这些场所不戴口罩或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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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
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
一定要杜绝侥幸心理
坚持正确佩戴好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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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
口罩戴与不戴
在防护力度上
有着显著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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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口罩也没事?
请杜绝侥幸心理!
疫情期间
出门不戴口罩
或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戴口罩
不仅要戴
更要戴对、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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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过的口罩
当然不能乱扔
如何有效处理?
一图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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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防止病毒感染
规范佩戴口罩
勤洗手
做好消毒
保持安全距离
是性价比最高
最简单的防护手段
防疫措施千万条
佩戴口罩第一条
今天
你有没有好好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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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普法
监制:高照华
责编:刘幸海
编辑:冯丽晨、朱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