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青海高质量发展刘超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青海高质量发展。

第一,做大财力总量,加强财政资源保障。主动适应宏观经济形势新变化,在开源挖潜增收上持续用力。积极对上争取,确保中央各类补助稳定增长。培育拓展新税源,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严控跑冒滴漏,加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组织。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审核机制,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盘活各类存量资源资产,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强化财政资源统筹。

第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有效组合各种政策工具,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优化。统筹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等财政资源,支持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设立并用好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四地”建设。集中资金支持战略性、关键性、支撑性项目,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完善政府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和社会多渠道投入激励机制,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

第三,强化财政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夯实管理基础,提高管理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法定债务风险管理,切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大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兜住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完善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制度,严控一般性支出,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确保过紧日子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第四,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积极构建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财税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好地调动各方面推动发展的积极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大力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各地科学确定地方各级政府收入划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编制预算、资金安排等有效挂钩,促进资金配置和使用良性互动。

《青海日报》(2022年04月27日 第6版: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