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例外省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在秀洲区活动轨迹的通报

据嘉兴公安:
4月20日20:00,接到外省疾控中心协查通知,一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陈某某在秀洲区有活动轨迹,现将陈某某在秀洲区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4月20日
7点19分,驾驶车辆王店高速口下高速;
7点41分,在王店东高速口核酸采样点;
8点38分,台华公司;
10点17分,驾车从台华公司出来;
12点37分许,嘉兴市天伦纳米染整有限公司;
13点18分,驾车离开嘉兴市天伦纳米染整有限公司;
13点25分,王江泾高速口上高速离开嘉兴。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秀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来源:看秀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