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淄博连续第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4月14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品质提升 走在前列”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元童,党委委员、副局长冯淑捷,就淄博市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总体部署以及税务系统提升服务品质、减税降费的有关举措进行新闻发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好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创新落实“品质提升年”要求,淄博市税务局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连续第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2021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情况

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深入开展“春风行动”,逐步实现了税费服务由“能办”到“办好”、由“满意”到“非常满意”的两个转变。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提质增效,业务流程更优化。积极推动简并税费申报,压减纳税次数50%以上,相关税费填报表单总量减少2/3以上,处于全国最优水平。搭建集“导税+办税”“线上+线下”于一体的“云端办税服务厅”,纳税时间平均比2020年减少10%以上。

快速响应,智慧办税更多元。建立12345涉税诉求市县协同应对工作机制,平均处理时长压缩51.23%。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互联网办税业务占比达91.77%,居全省第一。

纾困解难,靶向服务更精准。实施“一户一策”,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向小微企业精准推送“政策礼包”16.27万户次,开展政策宣讲692场,解决涉税疑难1715个,让企业在“寒冬”感受“温暖”。推进“银税互动”,2021年新发放贷款23.41亿元,我市案例被评为全省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典型案例。

柔性执法,宽严相济更暖心。依法界定税务机关职责和权限,明确9类51项税收权责事项,做到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严格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共有5448户纳税人受益。

春风送暖,服务企业更满意。2021年全市共召开88场纳税人座谈会,走访纳税人6.26万户次,收集有效需求反馈8983条。招募税费服务体验师243人,改进服务产品158件次。依托鲁税通增设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服务专区”功能,并在全省推广应用。

2021年,在税务部门出台的百条便民举措中,我局对其中17条创新推出了“淄博更优”服务举措,目前已全部落地生效,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

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总体部署

今年的“春风行动”,全市税务系统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5大类20项便民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对首批80条、第二批25条、第三批16条共121条便民措施,升级形成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同时对其中的29条进行了细化完善,推出了具有淄博特色的“淄博更优”创新落实举措,主要体现5个特点:

诉求响应更及时。我们设立市县两级“厅线联动”热线咨询服务新模式,与12366热线共享数据平台,快速准确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税费诉求。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问办协同”。创新市局网上业务处理中心制度,建立纳税服务监管指标体系,确保纳税人、缴费人业务办理既快又好。升级现有办税服务厅“纳税人之家”,创建税务基层分局(所)“纳税人之家”,打造淄博特色服务品牌。

智慧办理更便捷。我们将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将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实现跨区域迁移全业务流程自动审核、变更,进一步提高业务办理质效。

分类服务更精细。我们将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试点在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间实现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现社保缴费即时开具缴费凭证,推出线上缴费凭证下载、打印功能,帮助缴费人多渠道获取缴费凭证。

执法监管更公正。我们将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创新税费争议处理方式,在办税服务场所设置税费争议调解室或受理岗,打造新时代淄博税务版“枫桥经验”。将纳税人缴费人通过不同渠道反映的重点问题线索纳入“四查一体”督查督办机制,推进闭环式持续纠改。

税收共治更聚力。我们将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完善部门间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推广应用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