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县城里的 法律服务“热心人”

本报记者 于瑞荣
她是贵南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也是这个不足9万人口小县城唯一的一名律师。1999年大学毕业后,她立足专业,在贵南县司法行政系统先后从事公证员、律师工作,一直致力于帮助农牧区群众维权,至今办理援助案件600多起,接待法律咨询及代写法律文书无数件。
2017年被全国妇女联合会评选为“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2019年被省司法厅评选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被省妇女联合会评选为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2021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她就是贵南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青措卓玛。
法律援助纾民困
青措卓玛凭借精通藏汉双语的优势,多次跨县、跨地区办理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
在贵德县常牧镇祖孙水渠溺亡一案中,那条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水渠先后发生多起人和牲畜溺亡事件,严重威胁着周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青措卓玛大胆跨县办案,主动介入此案,为受害人家属提供援助,全程跟踪案件进展。该案历时四年,经历一审败诉、二审改判胜诉、再审维持原判、申诉不予支持诸多环节,最终帮助受害人家属获赔15万元。得益于此案的警示教育,后期主管部门也为事发水渠设置了防护措施。
作为贵南县妇联兼职副主席,她为妇女儿童维权作了大量工作。2015年,化隆回族自治县一女子在工地干活时,不慎从作业车上跌落,致右大腿骨折,事发后工地老板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他们从一百公里外的化隆县赶到贵南县申请法律援助,青措卓玛义无反顾地承接了此案,多次前往化隆县与用人单位交涉,最终为当事人讨到赔偿款9万元。
2016年,森多镇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妈妈,因一场车祸失去了唯一的儿子,留下两个年幼的孙子和双耳失聪的儿媳,知悉情况后她主动与老妈妈联系,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起诉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多次与保险公司、肇事车主协商,最终为受害人家属落实赔偿款20万元。
青措卓玛就是这样,一心为群众排忧解难,用自己的方式诠释法律追梦人的承诺和责任。
法律服务惠民生
作为贵南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主任,青措卓玛一肩挑多责,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在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贵南县掌上公共法律平台”过程中,摸索出一整套规范化的管理程序。
贵南县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民族杂居,居住分散,青措卓玛作为这个不足9万人口小县城唯一的一名律师,为帮助群众及时得到法律帮助,想方设法与有关部门和乡镇联络、协调,牵头组建法律援助基层机构,健全网络组织。
通过不懈努力和协调,贵南县在全县范围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工作站6个、村(社区)工作室84个,安排法律服务联络员84人,形成了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为主体,以部门和乡镇司法所为基础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体系。
同时,通过福建某律师事务所的帮助,“贵南县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改版更新为“贵南县掌上公共法律平台”,在平台上设置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普法五个模块,实现了五项工作网上受理、网上立案、网上解答咨询,并突破时间、空间限制,聚集全国优秀律师网上提供法律服务,百姓不用出门,便可通过电脑、手机实现网上预约公证、法律援助。
普法宣传暖民心
作为一名律师,青措卓玛始终秉持着公益之心,积极参与普法实践,主动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观念,以热情、耐心的态度解疑答惑,认真、负责地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青措卓玛还担任多所学校法治辅导员,义务担任六乡镇法律顾问,受县人大、妇联等有关部门邀请,每年免费举办各类法治培训,被聘为贵南县法治讲师团成员。她将普法讲座办到了学校、福利院、看守所,逢节假日还组织中心工作人员走上街头、深入农牧区巡回宣传、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援助职能、范围、对象等,使人们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度明显提升,维权意识不断加强。
经过多年的努力,法律援助工作在贵南县群众中的知晓率、普及率明显提升,成为群众维权的重要途径,来寻求法律援助的群众日益增加。青措卓玛和中心工作人员将每一位来访群众的困难看在眼里、放在心上,在每一起案件中切实让受援者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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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2022年04月07日 第7版: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