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心驾驶危害大 驾车千万别分神|一盔一带

分心驾驶影响行车安全

偶尔愣一个神

思想开开小差

足以让车辆行驶出一段不小“的”距离

导致事故发生

3月23日晚上,毕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四大队二中队接大队指挥中心指令称:“一辆浙J牌照面包车在杭瑞高速厍东关处发生事故,请出警”。接警后,民警迅速带领执勤人员赶往事故现场。

经现场勘查及对驾驶员的询问了解得知,当日驾驶员陈某驾驶车辆搭载4人从四川出发往六盘水方向行驶,当行驶到杭瑞高速1834公里加800米处时,因一时走神,车辆就偏离了行驶路线,碰撞到行进方向右侧公路护栏,车辆前部严重受损,好在车上人员均全部正确使用了安全带,并没有受伤。

驾驶员和民警交流中表示,通过此次事故使他更加认识到分心驾驶的危害和安全带的重要性,今后驾乘车辆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再分心驾驶。

(未佩戴安全带 人被无情的抛出)

有些人开车总是有一些小动作

比如看手机、打电话

这些看似非常小的动作

会对驾车产生严重影响

“分心驾驶”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

同时还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惨剧

近日,黔西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兴仁大队接到陈某报警称,他的面包车在回龙镇纳壁村与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请交警大队出警处理。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

经查,事发当天下午,刘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从回龙方向往马场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纳壁村双土地路段时,刘某因未集中注意力安全驾驶,车辆在转弯过程中失控,先后碰撞到路边的防护栏与对向陈某驾驶的面包车。

事故发生时,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刘某因未按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头部直接与陈某驾驶的面包车相撞,所幸面包车提前停车,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刘某只受轻伤。

由于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刘某驾驶车辆未集中注意力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判定刘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面包车驾驶员陈某无责任。

蜀黍小贴士

骑车不戴头盔

受伤严重还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未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直接撞击地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未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分心驾驶”

一旦遇到突发情况

瞬间变成“马路杀手”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拒绝分心驾驶!

来源/黔西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兴仁大队、毕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