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游戏平台受处罚!​上饶查处江西防沉迷网游“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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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晚报》4版特别报道
游戏沉迷,这个早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社会问题,已困扰了几代青少年。尤其是在线上教学不断普及的当下,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沉迷及网络不当消费问题时有发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江西首例案件
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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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上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网络科负责人缪招旭在网络巡查上饶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游戏时,职业敏感让他嗅到了这里面可能存在的问题。他尝试注册账号并进行充值,发现网络游戏《原始传奇》涉嫌未针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设置相应的注册管理及消费管理功能。“游戏对申请主体和游戏充值金额都没有设置门槛,存在防沉迷系统漏洞。”缪招旭介绍道。
经调查,游戏《原始传奇》在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时,未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的规定。
2022年1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该案是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问题查处的文化市场“第一案”。
法律解读
“数字时代防沉迷需各方共同努力”
预防网络游戏沉迷对于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意义。对此,有关部门一直在努力寻找对策。
2019年10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的时长,法定节假日每日累计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累计不得超过1.5小时。对此,不少家长反映该标准仍较宽松,建议从严压缩。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将网游企业防沉迷责任写入法律,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并明确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两个多月后,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又进一步要求,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数字时代,未成年人是地地道道的互联网原住民,不可避免地会接触互联网。据相关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达到1.8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94.9%,超过三分之一的小学生在学龄前就开始使用互联网,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去年《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出台后,我们就召集上饶市20余家重点网络游戏公司召开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座谈会’,要求游戏公司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具有复杂的社会性,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在缪招旭看来,网络沉迷问题的解决需要依靠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对于我们行政执法部门来说,要加强举报受理和网络巡查力度;对于企业,要加强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游戏共创、容纳更多社会参与者、提取建设性内容、融入产品设计等;家长也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取消免密设定或仅限于小额支付免密等,增加陪伴,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记者 戚虹鸿)
来源:上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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