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拟出台 严控互联网数据使用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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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妍/文11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意见反馈截至 12 月 13 日。
《意见稿》是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关于数据安全管理的规定,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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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聚焦互联网平台,《意见稿》规范了平台数据行为准则、互联互通要求、公共运维数据专用等,并且对违法者提出5%的最高处罚力度。
具体来看,首先是行为准则。《意见稿》第四十六条规定,互联网平台运营者不得利用数据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以下活动:
(一)利用平台收集掌握的用户数据,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用户实施产品和服务差异化定价等损害用户合法利益的行为;
(二)利用平台收集掌握的经营者数据,在产品推广中实行最低价销售等损害公平竞争的行为;
(三)利用数据误导、欺诈、胁迫用户,损害用户对其数据被处理的决定权,违背用户意愿处理用户数据;
(四)在平台规则、算法、技术、流量分配等方面设置不合理的限制和障碍,限制平台上的中小企业公平获取平台产生的行业、市场数据等,阻碍市场创新。
北京立动律师事务所徐远翔律师对记者表示,上述规定分别针对大数据杀熟、倾销、欺诈和霸凌,进一步细化了互联网平台的数据运营行为。
其次是开放互通。第四十八条强调,互联网平台运营者面向公众提供即时通信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其他互联网平台运营者的即时通信服务提供数据接口,支持不同即时通信服务之间用户数据互通,无正当理由不得限制用户访问其他互联网平台以及向其他互联网平台传输文件。
与之相关的政策背景是,今年9月9日,工信部提出有关即时通信软件的合规标准,并要求限期内各平台必须按标准解除屏蔽。
近期的标志性事件则是11月12日,抖音宣布收到来自腾讯创作服务平台申请,希望接入抖音开放平台。腾讯创作服务平台回应称,正在计划向创作者逐步开放授权合规的版权内容以及创作工具,创作者可以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对此进行二次创作。
“《意见稿》规定的平台互联互通义务,是工信部解除屏蔽要求的具体操作指引,也呼应了《反垄断法》提到的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徐远翔律师表示。
此外还有公共数据运维。《意见稿》第五十一条指出,互联网平台运营者在为国家机关提供服务,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建设运维管理,利用公共资源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产生的数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在法律责任方面,《意见稿》规定,互联网平台运营者违反上述三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对于《意见稿》定位,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业务中心总监高楠表示,《网络安全法》负责网络空间安全整体治理和数据保护;《数据安全法》聚焦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与开发利用,《个人信息保护法》针对网络环境下的信息或隐私,三者并行成为网络治理和数据保护的“三驾马车”。《意见稿》是对“三驾马车”的执行、细化和补充。
天风证券研报也指出,《意见稿》在《数据安全法》基础上,从数据安全具体实践角度对涉及数据安全的重要场景进行了界定与规范;对《个人信息保护法》提到的四种信息删除具体情景做出细化扩充,并增加了十五个工作日的期限限制。
此外,高楠指出《意见稿》还明确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和方式方法,例如第55条列举了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