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免去郭钢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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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
免去
郭钢的深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邝肖华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卞飞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时春蕾为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龙光伟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志光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卞飞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时春蕾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耿焱、张冰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闻长智的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彬的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宋继江、邱伯友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任命
王向阳为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佩群为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丽华为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澍农为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时敏为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姚文斌为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张宏城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徐猛的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剑锋的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孙爱军的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邱伯友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时敏的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向阳的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姚文斌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荣斌、刘政伟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师玮的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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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获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记者 / 杨名
编辑 / 杨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