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未参保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今后可就近办理

天山网讯(记者 马蓓报道)9月8日,记者从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在乌鲁木齐就业务工的未参保职工,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今后可以就近到事故发生地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分中心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列》等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如发生工伤,可由参保单位凭借单位社保账户登录系统网上申报,未参保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可到事故发生地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分中心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事故发生地在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未参保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分别前往水磨沟区社保分中心、天山区社保分中心、米东区社保分中心办理。
具体受理机构、办理地点以及咨询电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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