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淳溪:向乱倒污水商家说不!

近日,高淳区淳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在夜间备勤巡查过程中发现,淳兴路淳兴家常菜店工作人员往街面雨水井内偷倒厨余污水,大队队员立即拍照取证并上前制止,随后及时上报综合行政执法局,15日上午执法人员与店面经营户主取得联系,向其展示了偷倒污水的现场照片证据,告知其偷倒污水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对涉事店面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其立即整改清理,采取补救措施并处罚100元,当事人看到照片后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省并积极配合处理。

同日午间,大队队员发现甘霖路英英土菜馆门前路面有污水漫溢,根据走访了解,店家承认其将污水放置在垃圾袋中堆放在路边,不料垃圾袋破损导致污水横流,对此情况我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其店家应履行的“门前三包”责任义务,并根据《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处罚,当事人立即清理了门前污水并接受处罚。

自全面推行“井长制”以来,淳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管理与处罚相结合的手段切实保障“井长制”的管理制度,落实常态化长效管理。接下来将进一步利用宣传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巩固“井长制”工作开展推行成效,联动北控保洁监督,形成初步“动态天眼”,在重点点位加设“静态天眼”监督提供证据。(陈鸿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