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把小事办好,将温暖定格

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全区各地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从身边小事做起,以多种形式推出为民利民惠民便民的实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千方百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领导的“民心”。

1

北流法院化解一起聋哑人借贷纠纷

近日,北流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聋哑人借贷纠纷。经过调解,原、被告达成和解,当庭履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谢某是一名聋哑人,生活困难,便向朋友张某借钱。同为聋哑人的张某答应了谢某的请求,于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陆续通过微信借给谢某4960元。2020年1月,张某因需要用钱,多次要求谢某还钱,谢某一再拖延,一直不还钱给张某。张某无奈之下只能起诉到北流法院。

承办法官李棍麟了解案情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认真进行释法明理,劝解被告方以诚信的态度对待借贷事实,以感恩的心来对待曾经帮助过自己的原告,最终让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问题。随后,被告谢某表达了悔意,愿意当庭偿还借款。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被告谢某当庭履行还款义务,通过给付现金1960元,微信支付3000元偿还了借款。至此,一起始于争吵终于握手言和的案件在两小时内顺利了结。

2

港北法院集中为23名当事人办理案件受理费退费手续

4月13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集中为当事人办理案件受理费退费手续,向16件案件的23名当事人退回案件受理费95591元。

杨某等23人分别于2014、2015年向某开发商购买商品房,但开发商未按期交房。2020年1月初,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上述23人分别于2020年8月向港北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和支付违约金。

经港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等23人属于购买商品房的消费者,其请求返还的购房款享受优先于工程价款的受偿权。2020年12月,法院判决开发商向杨某等23人返还购房款及承担案件受理费。按照法律规定,判决生效后,胜诉当事人可申请退回预付案件受理费。为此,港北区法院及时为他们办理退费手续,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03

金秀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

4月9日,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顺利化解双方矛盾,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18年11月24日,被告兰某某与黄某为经营服装店需要,向原告金秀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金秀镇商会提出借款扶助申请,原告经审查,认为被告符合商会会员内部借款的条件和要求,遂同意给予被告借款扶助。

同日,被告凌某某作为担保人,原告与三被告签订了《金秀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金秀镇商会会员借款、担保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5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1月24日至2019年11月24日。

期间,被告仅归还了60000元,尚欠本金90000元及相应利息未归还。被告在借款期限届满且经原告多次催促后,仍未履行还款期限和承担保证责任,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到居住在来宾的被告家中通过与被告寒暄,拉家常,向被告释法明理后,被告同意归还尚欠原告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合计104188.34元,并当场把钱转到原告指定账户下。

04

鹿寨法院及时查封为当事人追回工资

“真的很感谢你们!我原本以为这几千块的工资拿不回来了,我的一些工友认为走法律程序太麻烦都放弃了追索劳动报酬,没想到现在就能领到工资,感谢法院为我们付出的辛苦和努力!”申请执行人林某拿到法院执行的工资后对办案人员的工作表示感谢。4月2日,鹿寨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两起涉民生案件,两名劳动者顺利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共计19438.71元。

2020年10月12日,林某、何某因柳州某科技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申请劳动仲裁,鹿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11月25日作出缺席裁决:柳州某科技公司向林某、何某分别支付劳动报酬8438.71元、17567.15元。2021年1月21日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办案人员来到公司办公地址送达执行通知书,但公司人去楼空,经营场所也是租赁而来,并且拖欠房租,经营场所里面的办公设备也基本被搬空,因此只能向公司法定代表人邮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希望其能主动联系法院处理债务。送达材料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告知其在南宁生活,马上就支付劳动报酬给申请执行人,但一直未兑现,之后不再接电话,执行工作陷入被动状态。

3月19日,主办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何某电话称被执行人公司有人出现,并且试图搬走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后,立即赶往被执行人公司地址,并查封了被执行人安装在附近其他商铺的九块电子显示屏以及一批办公电脑。

查封之后,法院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在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以及做相关思想工作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协调处理债务,林某的工资8438.71元得到全额清偿,何某放弃部分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在收到11000元后确认执行完毕。

05

灵山法院高效执行为当事人追回欠款

“没想到你们执行速度这么快,当天就让他把钱还上了,虽然今天下大雨不方便出门,但我还是想当面跟你们说声谢谢......”

4月18日,申请执行人李先生来到灵山县人民法院,将两面印有“秉公办案真为民,高效执法显真情”和“公正执法,法暖人心”字样的锦旗分别送给执行法官刘少珍和执行法警。

事情还得从一家餐饮店说起。2019年10月28日,李先生和朋友劳某口头约定,将自己经营的餐饮店(包括店内的货物、设备)转让给劳某,劳某需向李先生支付转让款145000元。事后,劳某共向李先生支付了100000元,双方通过欠条约定,余下的45000元劳某需在2020年8月30日前支付完毕,否则李先生将永久享有追讨权和向法院请求诉讼的权利。

不料约定到期后劳某并未如约还款,2020年10月29日,多次催收无果的李先生将劳某诉至灵山法院。2020年12月7日,灵山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定劳某应依据欠条将剩余的45000元款项支付给李先生。

判决生效后,劳某并未自觉履行义务。2021年2月1日,李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向灵山法院提供了劳某的财产线索,然而执行法官查到,在判决生效后,李先生申请强制执行前,劳某已将名下的不动产转移,而劳某却不知所踪。在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下,劳某或是声称会尽快还款,或是借口在外地务工暂时没有时间回乡办理,总是用不同的理由推脱。

执行法官意识到劳某还款意愿不大,并且想钻法律空子,便决定主动出击。4月13日,经过连日的蹲点守候,执行干警终于逮到劳某,并将其强制拘留,尝到了法律铁拳的劳某当天立即把余下的45000元还给李先生。

06

福绵区法院化解购房矛盾纠纷

“感谢福绵区法院!感谢叶法官!帮我们解决了与房地产开发商的矛盾纠纷,追回了我们的血汗钱。”一位当事人拿着调解书激动地说到。近日,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了33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1月下旬,福绵区法院陆续受理了总标的额为1387226元的33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在调解过程中,叶春法官安抚疏导双方情绪,耐心细致地向购房群众(或代理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商进行释法明理,就双方的意见和看法一一进行分析解答。在叶春法官的引导下双方充分交换意见,彼此之间相互理解。经过叶春法官用心、用力、用情打开当事人双方的心结,最终以调解的方式促成了双方当事人和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随着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该系列案件至此顺利调解结案,并从根本上妥善高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广西高院

源:广西高院综合

编辑:徐凤霞

审核:卢光艳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