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非法揽储13年诈骗200余万元

本报讯(姜琴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陈元松)乡镇邮政代办点早已取消储蓄办理业务,代办员苏某却伙同丈夫左某瞒天过海,非法揽储长达13年之久,诈骗54名被害人203万余元。近日,江油法院依法审结这起诈骗案件,判处苏某、左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12年,各处罚金30万元,并共同向伍某某等54名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203万余元。
多年来,苏某、左某夫妻俩长期在江油市某乡邮政代办点担任代办员。自2007年5月,苏某和丈夫左某故意隐瞒代办点储蓄业务已被取消的事实,继续依靠多年工作结下的人脉,大肆向当地群众非法揽储,成为名副其实的“地下储蓄所”。而出具给“储蓄人”的,仅仅是一份盖有二人私章以及“江油市某乡”字样印戳,而并无邮政储蓄签章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存款凭单”。
至2020年3月初案发,在长达13年的时间里,苏某、左某累计骗取伍某某等54人存款共计203万余元,中饱私囊供自己挥霍。为了掩饰他们的骗局,应付到期前来支取钱款的储蓄人,他们采取“后款填补前款”的方式,维持正常运行,以此达到长期非法揽储的目的。
2020年3月13日,苏某被江油市警方抓获。当天下午,左某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了苏某、左某银行卡现金8万余元,扣押比亚迪黑色小型汽车一辆和现金15万余元,夫妇二人主动向公安机关退赃10万元。
二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江油市公安局处以取保候审。同年6月22日,两人被批准逮捕,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和出示假凭据的方式,骗取当地老百姓钱款,连续多次作案,且数额巨大,涉案人数众多,影响恶劣,二被告人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受到法律惩戒。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由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