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正在公示!

日前,水利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拟报表扬符合要求的先进集体87个、先进个人190名。其中,辽宁省2个集体、6名个人上榜。
水利部表示,根据《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活动的通知》(水农〔2020〕221号)要求,各地和有关单位按照逐级推荐、层层审核、民主择优的原则,推荐了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对象。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百姓生活生产。尤其是贫困地区多是偏远地区,安全饮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如何保障当地居民尤其是贫困居民安全饮水,是各地脱贫攻坚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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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脱锰设施。
2020年,辽宁省提出建设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900处,改善70万农村居民饮水状况。截至当年12月28日,辽宁省2020年民生实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具备通水条件;累计完成投资7.1亿元,投资完成率100.3%;已完工工程943处,完工率104.8%;完工受益人口82.4万人,受益人口占比117.7%,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辽宁)
抚顺市水务局农水科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局
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辽宁)
孙 毅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饮水中心总工
邹添丞省农村饮水安全与水利社会化服务中心饮水建设部部长
邢文跃朝阳市北票市水务局局长
高维民锦州市义县水利局局长
杨 勇葫芦岛市绥中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饮水办主任
孙 放(女)铁岭市昌图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饮水办主任
来源:辽宁日报《北国》新闻客户端
记者:胡海林 编辑:刘爽 责编: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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