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办!伊旗正在集中办理不动产登记!

广大业主朋友: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伊金霍洛旗房地产建设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问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18〕95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鄂府发〔2019〕100号)精神,敬请广大业主和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共同到不动产登记大厅提交办证所需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地点

乌兰木伦河南岸CBD商务广场T1政务服务中心2楼F区(F231、F232窗口)

咨询电话:0477-8960012

三、提交申请资料

1.由开发企业和业主共同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注:开发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及法人章;业主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业主未婚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原件;

3.缴纳契税凭证(缴纳契税手续在CBD政务服务中心一层F区F105-F120窗口办理:缴纳契税需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购房合同复印件、业主及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房屋套数证明原件),注:房屋套数证明在CBD二层F区自助查询机查询;回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到CBD政务服务中心一层F区F105-F120窗口办理减免契税手续)。

温馨提示:业主未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房地产企业注销的风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业主共同配合才能完成,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或名存实亡,业主单独申请不动产登记将存在较大困难。目前,正是集中办理的“窗口期”,相关部门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积极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且此次不动产登记的集中办理正是为解决房地产领域“办证难”的历史遗留问题,政府部门在简化办事流程、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办理速度等政策方面给予极大支持,极高地提升了办事效率。因此,居民应该把握机会,尽快办理,免除后顾之忧。

2.购房者只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并不具有所购房屋的物权登记和公示效力,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才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3.如果购房者未按税务机关通知的时限申报应纳契税并缴纳契税税款,则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滞纳金、罚款。

4.未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则可能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涉的诉讼纠纷导致您所购房屋被人民法院查封,甚至拍卖、执行。

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20日

丨来源: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丨责编:苏娜丨校对:韩娇娇 刘博 刘晶 任施瑶

丨审核:朱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