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东莞市应急管理系统公布了一批
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
因存在生产安全隐患
多家企业被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行政处罚
其中,凤岗镇一五金塑料制品厂
因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以及未在储存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被处以合并人民币75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
企业要认真排查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连日来,我市各镇街(园区)应急管理分局积极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东莞市凤岗宏亮五金塑料制品厂
所属镇街:凤岗镇
隐患情况:
※ 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在储存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处理情况: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人民币7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