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保护母亲河,我们在行动

2021年是长江“十年禁渔”的开局之年。白河,古称淯水,是南阳母亲河,也是长江流域汉江的重要支流。但是,受到利益的驱使,近年来,严重危害白河流域生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屡有发生。示范区公安分局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破坏河流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图片
2021年4月14日15时许,示范区公安分局白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白河下地笼捕鱼。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走访询问附近群众未能找到地笼所有人。为严格执行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和省市相关规定,全面做好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辖区水域生态环境,出警民警果断处置,将该地笼拉到岸边,并在示范区巡防大队队员的协助下,将其全部拉出水面予以收缴。经现场清点,该地笼内已囚有黄丫鱼和黄鳝各50余条、鲫鱼30余条,鲶鱼3条、甲鱼3只,共计150余条,约100斤。民警和巡防队员当场将地笼里面的捕获予以放生。为更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民警现场引导周围群众,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国家、省、市禁渔规定,自觉保护好辖区水域生态资源,号召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种违法行为,对发现非法捕捞线索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据了解,2021年2月26日,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南阳市公安局、南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公告,自2021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该市境内河道、水库等天然水域实施禁渔(其中淅川丹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召县鸭河口水库蒙古红鮊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西峡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已实行常年禁捕禁渔),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娱乐性垂钓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禁止从事电鱼、炸鱼、毒鱼、地笼网鱼等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活动,常年打击无证捕捞等违法捕捞行为;禁止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等行业以“野生鱼”“野生江(河)鲜”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禁止发布含有上述禁止内容的广告等行为。禁止违规垂钓,禁止休闲娱乐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否则视同非法捕捞,将受到处罚甚至获刑。
(图片由崔岚峰授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