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车祸后又遭救护车碾压,这只是救护车行业乱象的冰山一角?

由于运营成本较高,一些小医院或者私立医院,存在将救护车“外包”的现象。
文 | 王仲昀
昨天(4月12日),一段网传视频,让很多人看了都直呼“揪心”。
画面中,一位外卖骑手躺倒在路边。旁边是一辆轿车与外卖员侧翻在地的电动车、外卖箱,看上去刚发生了一起车祸。接着,一辆120救护车驶来。就在救护车拐向路边,即将停下时,原本躺在地上的外卖员瞬间起身,发出了一声哀嚎。
原来,救护车停车时,车轮轧到了外卖员腿上,对原本已经遭受车祸、被撞倒在地的外卖员造成了“二次伤害”。不幸中的万幸是,目前外卖员在医院治疗后,生命体征平稳。
官方通报:救护车驾驶员被停职调查
上述救护车“二次伤害”事件发生在安徽亳州市蒙城县,而涉事救护车属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
4月12日,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急救热线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事情发生在当天中午,已确定属于二次事故,目前当地交警部门正在处理。
蒙城县卫健委在同一天回应称,涉事外卖员先是被一辆轿车撞倒,造成其颅脑外伤、胸部多发性骨折。随后,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救护车抵达事故现场,因被撞的男子处于救护车的视线盲区,救护车对其造成二次碾压,造成该男子单侧小腿骨裂。
当晚,蒙城县官方微博“蒙城发布”通报,证实了外卖员遭救护车碾压。通报显示,目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救护车驾驶员郁某某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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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据九派新闻报道,被救护车碾压骨折的外卖员王刚(化名),就职于当地饿了么配送站,有饿了么购买的合作保险,目前做完一个小手术,还在昏迷中。
王刚所在配送站站长刘俊(化名)表示,具体赔付流程由保险公司负责,自己并不清楚。而饿了么上海总部,出于对骑手的人道关怀,让刘俊送去了1万元住院费。
救护车“二次伤害”,不止一次发生
这不是最近发生的唯一一起涉及救护车的安全事故。就在今年3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民安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巴马急救中心接到急救电话后出诊。
几天后,一段关于这次救护车出诊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视频显示,一名女伤者趴在路中,腿边还有血迹。120急救车停在现场后,两名医护人员走向伤者,随后拉扯着伤者衣服,将其翻身仰躺,之后直接将其抬上担架。
没想到的是,其中一名急救人员抬着担架后退时,被地上的摩托车绊倒,导致伤者直接从担架上滚落,引起现场群众一阵惊呼。随后,伤者重新被抬上担架,送上急救车。
网传视频。来源:观察者网
当时很多网友看到这段视频,表达了对医护人员专业性的质疑,认为其对伤者造成了“二次伤害”。还有人提出,当地救护车存在“私人承包”、“外包”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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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针对网传视频,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发布了《关于3月10日交通事故急救中心出诊救护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经调查了解,事发当天,医务人员抵达交通事故现场后,确定伤者已经死亡。因交通事故位于交通要道,且无家属在场,出于人道主义将尸体抬上担架用救护车运回县人民医院待法医验尸。在抬运尸体过程中,帮忙抬运尸体的救护车司机不小心被事故车辆绊倒,导致尸体从担架上滑落,医护人员再次将尸体抬上担架后用救护车运回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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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从事后的官方通报来看,这不能算作一起“二次伤害”事故。因为救护车赶到时,伤者已经死亡。只是后续医务人员和司机抬尸体时出现了操作不当的状况,引发网友质疑。
再往前追溯,全国各地由救护车引发“二次伤害”的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
据新京报报道,2019年10月16日,山东菏泽一辆救护车与另一辆汽车发生事故后侧翻。事故造成救护车司机、一名医生和一名救护车上的病人受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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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侧翻画面
据中青网报道,2011年4月,山东潍坊黄旗堡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村民受伤倒地。村民拨打120后,潍坊市坊子区人民医院救护车赶到。但是,当救护车调头拐弯的时候,一下子把伤者轧到了车底下,随后伤者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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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救护车涉及的交通事故,近年来,救护车行业存在的“外包”问题也引起越来越多关注。2020年2月,湖南新田县通报了一起虚造救护车行车记录领取绩效奖金和司机出车补助的案例。尽管案件涉案金额只有两万多元,但是涉案人数竟达65人,虚造行车记录时间从2012年到2018年,横跨6年之久。
保障救护车专业性,是生命的底线
上述这些事故,除了画面看起来已足够“惨痛”,更关键的是: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的不是他人,而是救护车。
事实上,在上述救护车事件后,就有专业医护人员指出: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在对伤者进行现场处理时,应该严格遵循一套科学流程。
比如发现伤者呼吸心搏骤停,要先进行心肺复苏;搬运伤者时,要小心托住伤者头颈部,否则伤者可能会因为颈脊髓损伤而造成二次伤害;搬运过程更要平稳,而一旦让伤者从担架上摔下去,可能会引发二次脊髓损伤,导致瘫痪。
交通安全,从来都不是儿戏。在事故发生后,象征着生命急救的救护车,其专业性更是不容差错。快速行驶的同时,如何做到安全、平稳,这些都考验着救护车司机与参与急救的医务人员。
除了业务水平,加强对救护车业务的监管,保证救护车的“公有”而非“私人承包”,也决定了其在事故发生后的专业性。有急诊科医生表示,每个城市发展程度不一样,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救护车体系。通常来说,救护车由医院急诊科负责经营管理。但由于运营成本较高,一些小医院或者私立医院,存在将救护车“外包”的现象。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强化对救护车行业监管,提高急救人员业务水平,这既是保障救护车出车的专业性,亦是对生命底线的保证。
资料参考:澎湃新闻、观察者网、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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