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轮胎、椅子占住公共停车位?禅城公安、城管硬核执法责令改正

椅子、旧轮胎、自行车这些与车位毫不相关的物品,竟然被商户用于占用公共停车位,为了一己之便,周边商户可谓使尽了“浑身解数”。8日上午,禅城公安联合禅城区城管局现场执法,对3家违规占用公共车位的商铺开具询问调查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对2家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店铺责令限期改正。

私占公共停车位 周边百姓怨气大

“文昌西路一带,那些商铺老板用轮胎、椅子占住公共车位,究竟这些车位姓‘公’还是姓‘私’?”近一个月以来,多名网友在禅城公安的微信和短视频后台举报禅城区文昌西路一带商铺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情况。商铺老板和员工利用店内的椅子、旧轮胎和电动自行车等物品私占公共停车位。

对于这种占用公共资源,认为自家“门前”的车位就理应归自己所有的行为,禅城公安立即与网友取得联系,收集视频线索,同时组织警力对该路段实地勘察,掌握了多家占用公共停车位商铺的违法行为。8日上午,禅城公安和禅城区城管局组织十余名警力到场检查。一到现场,就发现3家店铺利用电动车、轮胎、雪糕筒占用公共车位的现象,在对其中一间商铺检查时,店主和店员先是矢口否认,声称没有占用车位的行为。可是当民警展示举报视频时,商铺店主便极力辩解,只是为了临时搬运货物或者提供给客户使用,不想给外来车辆影响店铺正常营业。

设立公共停车位是为了方便所有市民规范停车,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商家或者个人都不能将门前的公共停车位私自长期占用或禁止其他车主停车。“根据《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或者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现场执法的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表示。

禅城公安联合禅城区城管局现场执法。禅城公安供图

人货混居 店铺消防隐患大

除了私占公共车位,在现场民警还发现了人货混居、消防设施老旧等问题。不少商户私自用木板搭建隔层,堆放大量易燃物品,还有人在店铺里居住办公,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其中一间液压配件的店铺,在不到25平方的店铺内存放了一个灌满的液化气罐和冰箱、抽油烟机等大功率电器,在二楼则被隔开了两个房间,房间内存放有床铺、生活用品。店内唯一的楼梯通道狭窄逼仄,仅有的两个灭火器都已布满灰尘,一旦发生火灾,逃生施救工作将难以开展。针对这类消防隐患,执法民警责令两家店铺限期改正。

禅城公安联合禅城区城管局现场执法。禅城公安供图

为群众办实事直播执法第一现场

禅城公安自开展“你举报•我行动”专栏以来,广泛通过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矩阵平台收集网友举报线索2000余条,此次与禅城区城管局联合执法行动,正是及时回应了网友的举报内容,为群众办实事,让民意变满意,将公共资源回归全体市民。为了扩大教育影响力,禅城公安借助短视频平台同步直播,短短一个小时内吸引了50万名网友观看,大家纷纷为执法行为点赞。

禅城公安联合禅城区城管局现场执法。禅城公安供图

据悉,占用公共车位不仅是不文明行为,同时也违反了城市管理规定,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禅城区城管局将依法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希望大家共同遵守规则,不占用、不乱停乱放。同时禅城公安负责人提醒,街商铺要注意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注意房屋布局和分隔,避免人货混居,沿及时更新消防设备,遵守消防管理规定,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杜绝消防隐患。

【南方日报记者】夏小荔

【通讯员】张桂珍

【作者】 夏小荔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