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柏乡县:巧妙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和谐用工

河北新闻网讯(柳青、王亚锋)“快帮帮我们吧,我们该咋办呀?”近日,申请人小孟的妻子和母亲拿着劳动仲裁申请书走进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办公室,满面愁容。
原来,小孟在柏乡县某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工作才12天就发生了工伤事故,由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包工头孙某某在预先支付了4万元医药费后,便以各种理由拒绝再预先支付医疗费,小孟只好自己出钱治疗伤病。出院后,小孟联系该公司申请赔付,公司则以该业务已分包给孙某某为由不予理睬,而此时孙某某再也联系不上了。万般无奈之下,还在卧床养病的小孟只好委托妻子和母亲向柏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帮助。
了解了案情之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并约见了柏乡县某金属结构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据张某陈述,其公司都是将订单任务的劳务部分分包给几个包工头,由包工头个人负责找人干活,孙某某就是其中一个包工头,小孟是孙某某找来干活的,与公司不相干。根据此种情况,工作人员向张某解释了相关劳动法律、法规,阐明了公司这种劳务分包行为并不能规避相关的法律责任,要求公司配合柏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孙某某,与公司和小孟三方协商处理此案。
在柏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持下,该案最终调解成功,小孟获得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以及工伤事故赔偿等在内共计15万元。公司也在柏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建议下依法完善了其用工形式,及时跟工人补签了书面劳动合同。
柏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以“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今年以来更是对已受理案件运用 “简易案件庭外和解、复杂案件立案调解、调解不成合议审理、审理后还视情况再调解”的工作方法,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每一个仲裁环节。截至目前,柏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受理的仲裁案件调解结案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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