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现“手指种树”“木桶种树”怪象,“造绿”之误应追责

据新华社3月29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连续多年“拍脑门”造绿,没有研究或规划,“手指种树”“木桶种树”等怪象频出;地方财政吃紧,多年拖欠绿化款,企业负债累累,营商环境被严重破坏……

城市绿化本是利民惠民,美化环境,助力城市经济发展的好事,但很多城市却把城市绿化作为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进行推进,形式重于内容,最终好事变坏事,地方企业和经济最终要为这些因“拍脑门”造绿、“透支”造绿欠下的巨额债务买单。

昔日的“造绿”成果变成了如今的债务苦果,赛罕区如今也是无计可施。报道说,造成赛罕区目前状况主要是由未经研究和规划导致的,但从本质上来看,是观念问题、监管问题和责任问题。

从全国开始大力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以来,城市绿化成为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在建设过程中,也出现过急功近利、盲目攀比、面子工程等问题,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专门下发了《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出了具体意见。可见,对于城市绿化并不是无法可依,但为何在执行中问题还是时有发生,这与一些地方错误的政绩观不可分割,很多地方把城市绿化作为展现地方政绩的重要工程,表面看起来光鲜亮丽,城市街道绿树成荫,殊不知,几年之后却是遍地枯枝烂叶,而城市为此付出的却是巨额成本。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赛罕区造成如今困境也不是一时之过。据报道,2013年以来,赛罕区就陆续开始实施绿化工程,中途也曾因推行木桶种树引发舆论质疑,但都被当地政府搪塞而过。城市绿化涉及到众多部门,从作出城市绿化整体规划、企业施工到最后的政府验收、管理,每一个环节都应该经过科学论证、层层审核,但最终出现如此结果说明相关部门未尽到完全监管责任。如果事实确是如此,那么,对导致“造绿”之误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就不能“一曝了之”——谴责应该有,而依纪依法予以追责,更是必须的!

报道中的一点更值得注意,据赛罕区政府统计,赛罕区绿化工程涉及237家绿化企业,工程款合同金额达30.35亿元。尽管工程均已到期,但至今未全部验收交接,许多企业不仅没有拿到工程款,还要自掏腰包管护树木。企业是否该为巨额“透支”造绿债务买单?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如何帮助涉事企业尽快走出困境、恢复经济发展活力应是当务之急。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积极承担责任,尽快对绿化项目进行验收、交接、审计,减少企业压力,避免对当地经济发展造成更大不利影响。

不可否认,城市绿化在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但城市绿化更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据报道,赛罕区在绿化过程中,大都是“手指种树”,很多绿化标段表土下大都是碎石块、建筑垃圾等,并不适合树木生存,很多花高成本购买的名贵树木大多也由于不适应环境而死亡。因此,在绿化中要进行科学合理规划,选择适合本地的品种,避免出现前脚种树、后脚砍树的现象,不能让经济发展为巨额“透支”造绿的成本买单。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赵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