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成都一小区多名女童疑遭未成年男孩猥亵 警方回应

3月22日,针对“网传成都金牛某小区一未成年男孩猥亵同小区女童”一事,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一名民警表示,辖区内的西华派出所正在处理此事,“具体情况由办案民警掌握”。

涉事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则称,涉事男孩已被派出所带走,对于“此事如何定性、男孩怎么处理”等,还没有接到警方通知,但“会全力配合,保障业主权益”。

据该小区业主陈艳(化名)回忆,3月20日晚上,有人在业主群称,小区内多名女童疑被一名13岁男孩“猥亵”,并发来一段翻拍视频,长4分多钟。视频中,一名男孩先后将两名女童按倒,疑有不雅动作。一名业主翻拍视频时,有小女孩在一旁讲述了事件经过:男孩曾拉她和另一名姐姐留下,但她们跑开了,并告诉了家长,随后家长找到保安查看监控。

陈艳称,“疑似猥亵”事件发生在小区内一处公共活动区域,常被居民作“晾衣服”用,时间为3月20日晚9时左右,该区域“晚上没什么人”。

另据封面新闻报道,有业主也查看了小区其他不同位置的视频,发现男孩疑对其他几名女童甚至男童也实施了类似行为。

陈艳说,3月21日,涉事男孩被找到,“大家围着他的时候,他还很淡定,承认了(自己的行为)”。

3月22日下午,涉事小区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确实发生了类似事件,目前男孩已经被警方带走,“主要由派出所处理,我们是配合工作”。因涉及到隐私,涉事男孩具体年龄等信息也不便告知。据聊天截图显示,该小区所在社区的网格员以及小区物业客服主管此前也呼吁,按照相关法律要求,涉事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希望不要传播相关视频。

对于此事,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一名民警称,此事由西华派出所具体处理,目前正在调查中。同日下午,西华派出所一名民警称,相关情况暂不便透露。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我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14周岁下调至12周岁,其中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此外,为处理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相关惩治、矫正、保护、教育的关系,修订后将于6月1日起施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实施有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