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判决!从此做这件事要承担刑事责任

小区遇到高空抛物致使人员受伤,责任如何问责一直是个热门问题。昨日上午,绍兴上虞区人民法院对浙江省首例高空抛物案进行依法判决,来了解一下。
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装修工人将一些废旧木板,直接从楼上扔下,地上一片狼藉。而且并没有人员看守,对过路居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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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得知此事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决定商请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查。3月15日上午,上虞区分局曹娥派出所的民警终于在另一施工现场,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韩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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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经公检讨论后,一致认为:该案中装修工人高空抛物的行为完全符合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情节严重,涉嫌高空抛物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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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是浙江省首例高空抛物案,经依法判决,嫌疑人被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来源:浙样红TV
编辑:徐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