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禁渔期在乌江非法捕鱼被警方抓捕

嫌疑人指认现场

近日,毕节市金沙县一男子在乌江流域撒网捕鱼,被警方查获,因涉嫌在禁渔期捕鱼,该男子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13日20时许,金沙县公安局后山派出所民警到辖区长江支流乌江流域后山坎坝村河段沿河巡逻,发现江面上有人正在划船撒网,疑似在进行非法捕捞。巡逻民警立即蹲守在江面周围,14日凌晨7时许,民警当场将正在收网的男子抓获。

“我本来打算捕捞一些江里的水产品来吃,想着头天夜晚趁天黑撒渔网,第二天凌晨过来收网,应该神不知鬼不觉,不会被人发现。”经民警询问,该男子李某某是后山镇人。

李某某对自己在禁渔期间非法使用渔网捕鱼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已被金沙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切实保护乌江渔业资源,金沙公安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对涉河、涉鱼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发力,严查严打,推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