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开展春季森林防火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黑龙江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自3月15日起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提醒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春季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繁,林内可燃物较多,森林火险等级高,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尤为重要。为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呼吁每个公民:不携带火种进山;不在林区吸烟、不打火把照明;不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不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野外烧荒、烧田埂草、堆烧;不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不在野外烧火取暖。
如果遇到初发的森林火灾,火势较小时,可以用水浇、土埋、灭火器喷射火苗,或用扫把、大树枝等扑打,第一时间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小火蔓延成大灾。若火势蔓延迅速,难以控制,应立即避险,迅速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准确报告火灾位置、火势、蔓延方向等基本信息,为火灾扑救赢得宝贵时间。
【来源:延寿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侯玉奇】
编辑:张婧楠
审核:张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