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实施两次诈骗,涉案金额高达6亿多元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通过虚构债权债务事实

进行虚假诉讼

实际控制他人名下

价值3.8亿余元土地的使用权

而后故意隐瞒

土地初始来源非法、已被要求停止置换

并将被无偿收回的重要事实

以合作开发土地为幌子

骗取一家公司2.5亿元

……

经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2020年5月,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海南九龙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永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冻结涉案财产,退还给被害单位。一审判决后,陈永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9月,海南省高级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日,办案检察官向本报记者披露了此案的来龙去脉。

引资心切

划拨土地闲置多年

1993年,为发展地方经济,毗邻海南省三亚市的陵水县三才镇政府投资设立了三才镇农商联合公司(下称三才联合公司),并开始了紧锣密鼓的招商引资工作。不久,一家名为三亚青亚轻工实业公司(下称青亚公司)与三才联合公司签订联营开发三才镇企业综合开发区协议书,约定双方在陵水县三才镇古正头坡荒地上开发建设三才经济综合城,三才联合公司以土地投资入股,青亚公司负责全部开发建设资金。

随后,陵水县政府颁布国有土地使用证,将古正头坡837.3亩土地登记在青亚公司和三才联合公司名下。得到土地的青亚公司及时交付了定金,并出资办理了土地证。然而,青亚公司却没有继续投资开发,土地一直闲置了7年多。其间,三才联合公司被注销,青亚公司也被吊销了营业执照。

2010年初,青亚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集庆听说国土资源部门对长期闲置的土地要进行调查处理。为恢复青亚公司营业资质并盘活土地,同年4月,王集庆在青海省平安县找到朋友穆正(另案处理),“目前这块土地估价至少3亿至4亿元,你只要尽快恢复公司资质,盘活了土地,找一家可靠公司合作开发,定能大赚一笔。”穆正听后,大喜过望。很快,王集庆将青亚公司公章、营业执照、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材料(原件)全部交给穆正,委托穆正全权办理。

2011年8月,穆正结识了海南九龙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九龙湾公司)及海南滨江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滨江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永。穆正向陈永细述了王集庆委托他盘活土地之事,陈永提出先把土地给他,待他将土地盘活或变现后,再给穆正钱,穆正当场答应。同年12月,穆正将青亚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等所有材料交给了陈永。二人商定直接把青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永,却因青亚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而作罢。

幕后交易

低价转让国有土地

一筹莫展之下,穆正很快与陈永谋划出一个盘活土地的妙计。那就是虚构债权债务,由青亚公司提供担保,再申请公证、执行、将土地过户到九龙湾公司名下,并支付穆正一定好处费。

陈永很快开始了行动,他先是伪造了借款合同、收据、还款合同等公证所需材料,虚构滨江公司于2009年3月9日借到九龙湾公司4300万元,由青亚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事实,然后带着备齐的材料,向海口市琼崖公证处申请公证。之后,陈永又伪造联合开发补充协议等材料,虚构青亚公司占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古正头坡837.3亩土地80%份额的事实;陈永还让穆正与王集庆签订虚假的公司及资产整体转让协议书。

2012年3月,陈永持上述公证书、执行证书及其他虚假材料,代表九龙湾公司向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陈永提供了虚假的执行和解协议,海南一中院据此裁定将上述土地证项下土地中的80%即669.84亩土地使用权作价4830万元,交付九龙湾公司抵偿滨江公司所欠的4830万元债务,并通知陵水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协助执行。后陵水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将上述669.8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九龙湾公司名下。经评估,该工业用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于2013年4月10日的市场价值为3.8亿余元。

如何才能将这笔巨资据为己有?陈永反复思忖,一是土地评估价值要守口如瓶,二是尽快兑现当初与穆正、王集庆的承诺,了结与他俩的一切关系,免得节外生枝。

恰在此时,王集庆、穆正得知了青亚公司名下的土地已被海南一中院裁定抵债给九龙湾公司,开始追着陈永要钱。2015年12月,陈永让王集庆、穆正在其拟好的协议书和承诺书上签名。之后,陈永给穆正6万余元现金和3套房产(折价257万余元),给穆正妈妈10万元红包;给王集庆63万余元现金和1套房产(折价636万余元)。

空手套白狼

隐瞒真相骗巨款

2016年8月,海南省原国土资源厅向陵水县政府发函,认定837.3亩国有土地(含已过户至九龙湾公司名下的669.84亩)属于闲置土地,采取置换方式处置上述669.84亩土地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置换,并依法进行后续处置。

2017年11月,陵水县国土资源局下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认定九龙湾公司名下的669.84亩土地已构成闲置土地,要求九龙湾公司接受调查并提交相关材料。陵水县国土资源局先后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等合法方式向九龙湾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然而,陈永均置之不理。同年12月,陵水县国土资源局先后下达九龙湾公司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和闲置土地认定书和听证权利告知书,并均在当日的《海南日报》上公告送达。陵水县政府于2019年4月决定依法无偿收回九龙湾公司拥有的669.84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随着土地使用权被无偿收回,2019年5月,陵水县政府同意撤销其作出的《关于同意九龙湾公司土地调整置换问题的批复》,海口市琼崖公证处决定撤销其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和执行文书。海南一中院裁定撤销其作出的以669.84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债的执行裁定。

煞费苦心的陈永为在土地被无偿收回之前实现他二次行骗的目标,又找到了一家合作开发公司——北京中根金道商业管理公司(下称中根公司)。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陈永与中根公司法定代表人涂京就九龙湾公司置换到清水湾旅游度假区的276.84亩土地合作开发事宜进行多次洽谈,其间,陈永并没有向涂京披露目标地块的初始来源、已被要求停止置换、将被无偿收回等重要事实。2018年2月,双方在海口市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共同以上述276.84亩土地合作开发“山海天”项目,中根公司出资9亿元。合作协议签订后,中根公司先后9次转账共计2.5亿元到陈永个人账户。

机关算尽

连环骗局被戳穿

正当陈永将2.5亿元巨款分别转入其家人账户而得意之际,2019年1月,陵水县警方将其刑事拘留,同年2月,陈永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陵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面对讯问,陈永仅交代了部分诈骗事实,拒不供述赃款去向。根据陈永的交代及警方掌握的情况,办案人员兵分两路,迅速出击。一路迅速传唤证人侦查取证,收集核实固定相关证据,另一路则马不停蹄地查封冻结陈永的公司及家人的银行账户,以防其转移藏匿赃款。

此案侦查终结后移送陵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重特大案件管辖之规定,该院将此案移送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陈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实施两次诈骗,诈骗数额共计6亿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陈永不悔罪、不退赔、不如实供述赃款去向,不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社会危害性大,后果极为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予严惩。

2020年5月,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永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陈永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9月,海南省高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陈永所提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所提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检察日报 李轩甫 苏沐)